拓再生能源商机 经部与蒙古签署合作备忘录

经济部能源局与蒙古能源部签署能源合作MOU,左起能源局长王运铭、经济部次长杜紫军、蒙古能源部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Mundur Erdene-Ochir。(图/经济部提供)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为协助我国再生能源业者争取海外商机,经济部能源局与蒙古能源部于17日上午签署合作备忘录,未来双方将在太阳光电、风力发电、能源审核及能源效率管理等4大领域,进行合作。

在经济部次长杜紫军见证下,能源局与蒙古能源部17日正式签署「台蒙再生能源与能源管理领域合作了解备忘录」,是我国以「中华民国」正式国名签署的能源领域合作文件

能源局长王运铭表示,蒙古地广人稀日照、风力等再生能源丰沛,并规划在2020年,使再生能源达到全国能源总供应量的2成至2成5,但缺乏相关技术台湾正好可以补强蒙古的技术缺口,对我国业者相当有利。

至于在备忘录签署后,可为我国业者带来多少具体收益?王运铭仅说,尚在评估中,不过会尽快开会,讨论相关细节

除蒙古外,目前我国已和日本澳洲丹麦法国,以及美国奥勒冈、阿拉斯加、夏威夷等州,签署能源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