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文旅资源空间

截至今年5月底,“只有河南·戏剧幻城”凭借着“戏剧”这一独特主体,接待来自全国各地游客总观剧人次已超2100万;全国多家智慧旅游沉浸式新空间都融合了数字戏剧形式……近来,数字戏剧成为培育旅游新业态的重要力量,受到关注。

数字戏剧是将数字技术融于戏剧叙事与表演情境的年轻艺术形式,也是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的创新性实践。这种艺术形式与旅游产业的结合,催生出文旅消费的新产品、新场景、新模式,有助于激发旅游市场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二者的融合还使得旅游产业可以获得戏剧艺术赋予的灵感,从数字技术中谋求创新,产生契合游客审美与品味的高层次产品,从而大大促进数字技术在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应用。

不过,二者的结合正处于市场探索阶段,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数字戏剧产品与旅游融合度不高,未与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和“城设”形成共振;产品独特性和稀缺性不足,存在一定的同质化竞争现象;产业链条尚不完善,复合型人才缺乏。基于此,如何通过双向赋能,让数字戏剧与旅游产业走向持久的融合共生,是管理者和从业者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点状尝试转向系统设计。推动数字戏剧与旅游产业的结合走向系统化,旅游目的地政府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通过政策引导与保障提高经营主体的创新积极性,降低创新成本。进行机制创新,构建包括戏剧在内的数字旅游生态圈,促进优质产品孵化。

从模式复制变成追求特色。将数字戏剧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方向,追求独特,努力形成品牌效应。经营主体要深耕地区文化内核,又要尊重艺术创作规律,准确发现旅游地特色资源与戏剧内容融合的切入点,使二者产生谐振,从根本上避免内容与形式同质化,避免陷入自我复制的怪圈,使数字戏剧真正成为文旅融合的“黏合剂”。

从流量思维转至“留量”追求。数字戏剧的相关旅游产品与服务应始终围绕旅游主体的体验和需求。在讲好中国故事的行动主线上,丰富文化叙事手段,满足游客“求新、求奇、求知、求乐”的旅游愿望,通过数智化赋能前、中、后台,精准把握营销节奏,优化运营管理流程。同时,根据市场反馈持续进行产品创新迭代,围绕演出产品营造主题化的文商旅互动生态,延伸IP价值,丰富消费场景。

从产品融合走向产业融合。推动产品融合,借数字戏剧之手挖掘和传播旅游地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拓展虚实结合的演艺空间,制造有记忆点、感染力的旅游体验。推动产业融合,打通完善、稳定、高价值的产业链,构建数字戏剧与旅游开发双向赋能的产业协同机制,整体提升产品和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水平。可建设集理论研究、咨询决策、产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研究平台,通过校企合作培养和发掘复合型创新人才。 (作者:胡 寒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