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员工集体维权已立案,大量细节曝光
近期,娃哈哈集团因员工集体维权事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员工们主要的不满源自于2024年8月以来公司要求他们与宗馥莉控制的宏胜饮料集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导致他们担心原有的“干股分红”待遇会被取消,从而影响到他们的收入稳定性。
此外,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也引起了员工的担忧,他们质疑这一转让流程和价格的合理性。
据报道,因不满公司决定,已有超过50名娃哈哈员工提起诉讼,涉及在职和离职员工,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问题。另有近700多人表示愿意参加维权。
而就在9月9日,经济观察网和财新周刊等报道,法院已经正式接受娃哈哈员工的诉讼材料。
转签合同成导火索
近期,伴随着宗馥莉全面接手娃哈哈集团,公司要求娃哈哈的员工改签劳动合同行为,成为引发员工诉讼的导火索。
该事件可具体追溯到今年3月。一位1995年入职娃哈哈的王均表示,宗馥莉曾要求娃哈哈公司的员工把劳动合同改签到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但当时有员工反对,此事便被叫停。
然而到了6月份,王均再次收到口头通知,要求他改签到宏胜饮料,他了解到,涉及部长、片区总经理、省总(即每个省的销售总经理)等较为重要岗位的员工都被要求改签合同,“下一步有哪些人会改签合同,现在还没确定,但(宗馥莉)在逐步推进”。
直到8月以来,这一行为正式实施,宗馥莉要求从高层员工开始往下推行,将劳动合同分批转签至宏胜饮料集团。
在此背景下,不少员工除了顾虑“娃哈哈人”身份的变更,更担心薪酬收入的变化。
企查查显示,宏胜饮料集团与国有控股的娃哈哈并无股权关系。
宏胜饮料集团的大股东是恒枫贸易有限公司,持股98%。这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背后实控人不详,有报道称实由宗馥莉控制。
持股2%的二股东浙江恒枫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宗馥莉。
其中一位员工表示:“今年前7个月,娃哈哈公司营收增长在40%以上,但在经营业绩比以前更好的情况下,我们的待遇反而更差,员工们怨声载道。”
除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不少员工还因集团部门的合并或撤裁,而感到迷茫和不适。
据了解,目前娃哈哈集团已合并或撤裁多个部门,具体涉及企管办、品牌公关部、后勤部、保卫部、政治部(负责企业文化)、第二销售公司(负责新产品和大健康产业等)、机电研究院(负责设备研发)等等。相当数量被“优化”下来的员工目前还处于待岗状态。
质疑股权回购价格是否合理
事实上,改签劳动合同只是一个导火索,根本原因在于此举直接导致员工在娃哈哈集团享有的“干股分红”待遇被取消。
有娃哈哈集团员工透露,“娃哈哈集团的员工薪资由‘底薪+月度奖金+年终奖金+干股分红’构成,如果改签劳动合同,我们在娃哈哈集团享有的‘干股分红’权益将被取消,而宏胜饮料集团实行年薪制,预估全年的收入预计会减少20%—30%。”
在强令员工改签合同至宏胜饮料之后,“干股分红”待遇被取消,“干股分红”本来就不如原本0.8元/股的旧分红方式,现在退而求其次也不可得。
另外,作为“干股分红”的载体,持有公司24.60%股份的娃哈哈集团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简称“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的股权归属,或许才是争议的焦点。
在上述诉讼中,娃哈哈集团员工要求确认2018年的股权回购行为无效,重新确认职工在持股会中的股份,同时要求职工持股会、宗馥莉对于2018年员工股权回购行为做出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包括回购资金来源、回购价格等。
据称,娃哈哈集团在1999年完成股改后,杭州上城区国资、宗庆后、职工持股会,分别持股46%、29.4%、24.6%。
这一轮股改中,员工以每股1元价格认购股份,随岗位上升可加大认购更多股份。持股会亦随新员工加入不断扩容,到2018年达到1.1万人。
但2018年,宗庆后领导的娃哈哈,提出回购员工股份,转而实行“干股”制,回购方案条件是“2元特别分红加1元股本”,即以每股3元价格回购员工持股。
这意味着,回购后,员工可以享有分红,但无股份。
有员工曾解释过,娃哈哈的“干股分红”是:公司认为员工今年业绩表现不错就奖励多一点,认为表现不好就奖励少一点,“年底的分红是浮动的数字,并不是像原来那样按照持股数额来分配”。
然而,这其实更像是“绩效考核”,而非“分红”。正常股权和干股的区别在于,正常股权在工商局登记造册,干股则并未备案,但不管是否干股,分红皆有固定规则,一般不会存在根据业绩而浮动的情况。
对于这次变动,当时娃哈哈表示,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工作”,会将原先每年的分红总额不变作为干股重新根据岗位、表现进行评定。
不过,如今维权员工开始对当时回购的过程提出质疑,称娃哈哈在疑似与部分员工没有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便实施回购,并对职工持股会的回购资金来源有疑问。
值得一提的是,娃哈哈的职工持股会,是代表职工行使股东权利的。从股权上看,其持有娃哈哈24.6%的股权,可从公司获得相应利润。
假设职工持股会回购的资金由其所出,便成了用本应属于员工的分红,买回员工手中的股权。而且,他们也对回购价格的合理性也提出质疑,认为当时回购对价偏低,历年来公司累积的未分配利润也远不止2元(也即回购时2元/股的“特别分红”)。
这就相当于公司用原本欠员工的分红中的一部分回购了股权,用铜价买了金子,钱还要卖家自己付。对于娃哈哈员工来讲,这样还合理吗?
质疑宗馥莉0元拿下萧山顺发股权
最后一个争议的问题是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下称“萧山顺发”)股权的转让。
关于职工持股会在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的股权被以0元转让给宗馥莉这一行为,员工们质疑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如何做出这一转股决定,是否经过了合法的程序,转让价格为什么是0元?
资料显示,萧山顺发成立于2020年,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到今年3月,宗馥莉才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此前,该公司由宗庆后和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基层工会委员会双方持股,但股权占比未得到披露。但今年8月6日,该公司股权结构再次变更,变更后,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不再持有萧山顺发的股份。
同时,该公司的市场主体类型从“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萧山顺发为娃哈哈的投资主体之一,“投资主体是指在全国各地建厂、建生产线去生产饮料,娃哈哈有几个投资主体,也就是说持股会可以间接享受全国各地工厂所产生的利润,员工每年可以从持股会的分红中享受萧山顺发投资工厂带来的利润”。
然而,早前就有娃哈哈员工称,2018年员工股权被回购后,持股会相当于一个空壳了。
对于上述报道中所述的相关事件,此前娃哈哈在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表示,职工持股会从未听说过“娃哈哈维权委员会”的相关信息,也未收到所谓“娃哈哈维权委员会”提起的诉讼信息;
职工持股会此前的回购事宜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全体决议通过,不存在损害持股会员的情形。
针对萧山顺发股权转让问题,职工持股会也表示这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并非外界揣测的特殊原因。
但显然的是,这一事件仍在持续发酵当中。
娃哈哈体外公司的利益之争
牵扯出来的2018年“干股”改革纠纷,不由得让人想起娃哈哈长期以来的股权隐患。
无论是维权员工提到的宏胜饮料还是萧山顺发,其都是娃哈哈集团的体外公司。
宏胜饮料尤其出名,早在“达娃之争”时,达能和娃哈哈争议的焦点就是,以宏胜饮料为代表的体外公司,做着娃哈哈的业务,使用着娃哈哈的品牌与渠道,但所产生的收益却和时为娃哈哈大股东的达能没有任何关系。
彼时,达能方面认为这是对契约精神的严重背离,而宗庆后一方则坚称达能在对娃哈哈投资之初就设置了合同陷阱。
2021年,宗庆后接受《中国企业家》的专访时曾称,“宏胜饮料的利润比娃哈哈都高,能达到30%”。
宏胜饮料公司专注于为娃哈哈集团提供代加工服务,而萧山顺发公司则主要负责娃哈哈产品的包装工作,并在娃哈哈集团之外投资了多家公司。
然而,宏胜饮料的实际控制权属于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外资企业,该企业持有宏胜饮料98%的股份,娃哈哈集团并未持有任何股份。
此外,原本代表员工利益的员工持股会在萧山顺发公司拥有34.53%的股份,但在最近这些股份被以0元的价格转让,导致萧山顺发公司目前完全由宗馥莉个人独资。
众所周知,娃哈哈集团的大股东是杭州上城国资,二股东是宗馥莉,三股东是员工持股会。
如今看来,在宗馥莉实控的近200家娃哈哈表外公司中,却和娃哈哈集团压根没有股权关系,和宗馥莉之外的其它娃哈哈集团股东也几乎没有股权关系。
这一幕惊人相似的“历史重演” 。达娃之争时达能的质疑,现在同样成了维权员工侧的质疑——以宏胜饮料、萧山顺发(以及恒枫贸易、宏振投资等公司)为代表的娃哈哈体外公司,使用着娃哈哈的品牌、渠道,所产生的利益却和员工持股会几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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