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机店、学校距离界定 市府:再厘清
国民党市议员林国春认为,「新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通过就要遵守,但希望经发局未来能将娃娃机台业者建议纳入考量。(陈慰慈摄)
「新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规定娃娃机台要距离学校100公尺以上,但国民党新北市议员陈家琪接获陈情,娃娃机店开在学校后方,如以点到点的直线距离是在学校100公尺内,但若实际步行则合乎规范,询问相关地界标准能否重新研拟?经发局回应,针对此个案会再厘清确认。
「新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9月1日上路,经发局长何怡明说,规定娃娃机台要在学校100公尺以外,9月已通函业者,协助他们找寻迁移地点,并告知如转换成其他机台摆放方式,而非自助选物贩卖机,就不会受到法令限制;另位于住宅区的店家应拟订夜间管理维护计划,经许可才能于晚上10时至隔天上午8时营业。
陈家琪2日在议会提出质疑,娃娃机台须距离国中小、高中等学校100公尺以上,自治条例规定营业场所的基地地界线至学校所在地地界线为最近二点的直线距离,但有娃娃机店开在学校后方,如以点到点的直线距离是在学校100公尺内,但实际步行一定超过规定距离,指出业者在地界认定上有不同声音,询问地界标准是否能再研拟?
何怡明回应,地界线是以最短距离做量测,自治条例订定时有针对此课题讨论,就目前能掌握且量测上有科学作为证据部分,认为还是以此方式界定较好,对于此个案会再厘清确认。
议员林国春则认为,娃娃机台非八大行业,没必要规范那么严格,但自治条例既已通过就要遵守,不过希望经发局未来能将业者建议纳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