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夾娃娃機將修法 距學校50公尺擬測出入口距離

台北市议会法规会昨审议通过北市商业处订定的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明文规定夹娃娃机需距离国中、小学校50公尺以上,违者最重可罚10万元。报系资料照

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自治条例109年8月21日公布施行,要求夹娃娃机店设在合法建筑内,直线量测距离必须离国中小学至少50公尺以上,但部分建物因基地过大,以基地境界线作测量,大幅缩短与学校的距离,无法开夹娃娃机店,将修法将改为以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作测量,日前在议会法规会审议通过,下周将送大会讨论。

现行台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第4条规定,50公尺以上距离,是以两建筑物基地境界线最近的2点作直线测量,但议员发现,若以两个建筑基地考量,位于大面积建筑基地内的营业场所,与周边国民中小学基地距离缩短,不能开店,反而位于小基地面积的营业场所,虽然实际出入口距离国民中小学出入口比另一家近,却可以开店。

议员洪健益举例,某一建筑,基地因距离学校72公尺,可开设夹娃娃机店,但另一夹娃娃机店,在离学校72公尺外,却因建筑基地在学校50公尺内不能开,因此以筑物基地境界线测量,并不公平。他也强调,提案并非放宽夹娃娃机店开设条件。

产发局指出,此案经议员提案修正为「以各场所之最近出入口作直线测量」,目前法案进入议会二读会程序中。商业处也表示,这次修法适度调整距离测量方式,并未降低距离学校50公尺限制之规定,

议员秦慧珠质疑测量方式,若通过议员提案,市府如何测量夹娃娃机店与中小学的距离?产发局说,将透过卫星定位,分别测量夹娃娃机店和学校出入口,以最近的两点测直线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