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父露宿街头夜睡地下道 3个女儿都怒了!求免养获准
外遇父露宿街头夜睡地下道,3个女儿都怒了,诉请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被3名女儿指控,在她们还是幼年时期,父亲就有了外遇,还会对她们母女4人家暴,她们当年全由母亲及外婆扶养长大,父亲除了并没有拿钱回家外,还因为外遇把所有现金拿走,让她们幼时生活过得十分困苦。因此,她们均声请免除对父亲之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是3个女儿的一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依法3个女儿负有法定扶养义务。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得资料,阿国在2022年所得收入仅80000元;且阿国自2023年7月露宿街头,经社会局开案服务迄今,目前他并无稳定经济来源,夜宿地下道,堪认已达不能维持生活之程度,有受声请人扶养之需要。
法官考量,3个女儿都主张在他们还未成年前,父亲对她们未尽扶养义务,对此阿国并不争执。法官认,阿国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照顾之义务,并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3个女儿请求免除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核与民法第1118条之1第2项之规定相符,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拒绝家庭暴力,请拨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