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福建南平发生首起枪杀农管案,真相来了:不是网友说的那样

吴学华原创作品

有人在网上发帖,说福建南平芒荡镇宝珠村发生枪杀农管案,农管下乡执法拆除违建猪棚,凶手手持自制散弹枪打伤多名政府人员,目前携枪在逃。网友还贴出了警方的通缉令。网友还说这是第一起枪杀农管的事件。

网友还贴出了官方的通缉令,看上去像那么一回事。

那么这件事究竟是真是假呢?

我明明确确告诉大家,是假的,我在网上搜索“福建南平芒荡镇枪杀农管”和“福建南平市延平区5月8日发生刑事案件”,网络上都没有找到任何官方的新闻,即便有类似的案件,那也是以前的。

尽管根据通缉令上的信息,5月8日确实发生了刑事案件,或许只是普通的伤人案,与城管执法没有半毛钱关系,大家千万不要以讹传讹。最起码,我从四点要素分析所谓的枪杀农管根本不存在。

第一、农管自正式成立开始,就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从海南的铲除农药缸豆,到贵州的生姜,只要一出现农管执法负面的新闻,网络上一搜一大把,各种评论都有。而反观福建南平芒荡镇宝珠村的案件,我在网络上搜索之后,并没有任何来自官方权威的报道,哪怕是两三句话也行啊!

第二、案件确实发生了,但通缉令中没有说明什么原因(通缉令不会说的,这就给了很多网友遐想的空间),无法证明通缉令上所说的事情,就是枪杀农管。如今是信息时代,如果当地真的发生了枪杀农管的事件,为什么当地的媒体(包括自媒体)没有任何披露?却是来自浙江、山西和广东的账号,在那里胡咧咧。也许他们是为了制造话题,把另一起案件转移到农管的身上。

第三、假设真的发生了第一起枪杀农管的事件,是非常恶劣而具有影响力的,福建南平市就是想捂也捂不住。农管执法是国家层面的政策,一旦发生恶劣事件,必定会全国通报,也会以此为例,加强农管队伍的素质化教育,促进文明执法,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谁敢捂,谁又敢承担后果?

第四、拆除农村违建养殖场这样的事,属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农村违建的房屋,在通过法律手段通知到户后,可在限定的日期内依法强拆违章。而拆迁队前往执行的过程中,由公安、乡镇、村等多单位联合执法。如果通过法院下达判决书的,还有法院监督执法的人员在场,啥时候轮到农管出面拆除了?

那些发布文章的网友根本不懂农管的工作程序,一味瞎猜,以讹传讹,随便发生什么事情,就会听风就是雨,都往农管的身上套,唯恐天下不乱是吧?建议有关部门对那些胡乱传谣的账号进行封号处理。

为什么网友会这样造谣呢?很简单,因为农管执法是社会性的热门话题。

其实农管执法有一套规范的程序,其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开展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加强农村经济建设。

2、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作物种植、农药施用、兽药使用、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3、管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4、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理违法行为:对在农村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确保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农管执法,可以加强农村经济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保障食品安全、改善农村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根据工作性质的需要,农管在执法过程中,会配合公安和城管等等部门共同执法。

虽说目前有地方的农管执法有些过激,为了贯彻土地种粮食的文件精神,铲除了农民即将成熟的经济作物,但那只是个别地方的行为,在事件发生之后,也通报批评并内部整顿。

农管执法是文明执法,并不是日本人进村,每一个农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会耐心地讲解和普法,不会轻易激发与农民的矛盾。

农民是国家的根本,管理农民并不是把农民放到矛盾的对立面,而是帮助农民合法致富,规划农村的经营环境。

那么,这起案件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其实就是派出所的民警联合城管执法,拆除违建的猪棚,卢某某觉得刚刚投入几十万,一下子血本无归,心生怨恨,于是拿着射钉枪打伤了两名城管和一名警察,案犯逃了几天,在12日就自首了,没有发生死人事件,更不是网友们疯传的用散弹枪杀农管。

网友以讹传讹,就变成那样了。

最后说一句:要真的把农民激怒了,就不怕出现陈胜和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