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私校校車阻擋救護車 中市警:非刻意阻擋
台中市一辆私校校车被网友指控昨4日行经北屯时,未礼让救护车,警方调查后发现是误会。 图/读者提供
网传1辆私校校车昨天行经台中市某路口停等红灯时,遇后方救护车鸣笛却未避让。警方今天表示,经调查事发当时车多,且校车车体较长,在号志转换后救护车顺利通过,非刻意阻挡。
昨天网路转传1则影片,画面中位于台中市北屯区文心路与北屯路口,1辆救护车鸣警笛行驶在文心路内侧车道,但因路口红灯,救护车前方1辆私校校车只能缓慢向前,拍摄者质疑校车未避让救护车,恐延误送医。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表示,警方今天获报后立即启动调查,因网传影像为后方车辆所拍摄,未显示时间且无法判定校车前方路况,经警方调阅周边路口监视器后,查出案发时间为4日下午5时55分。
警方指出,经了解当时1辆校车停等红灯时,后方有1辆救护车准备通过路口,路口有员警进行交通疏导勤务,见状立即上前疏导,但因适逢下班时间车流量大,且校车车体较长,导致储车空间不足,在警方持续引导车流之际,恰逢号志转换,因此救护车顺利通过路口,尚无网传遭阻挡的状况。
警方提醒,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闻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毒性化学物质灾害事故应变车等警号,不立即避让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本案经检视相关影像并无违反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