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炯棻任光洋科董座 经部驳回

随着股东临时会时间的拉近,光洋科股权之争愈趋白热化,谁才是合法的经营者?就待司法定案。20日经济部正式发函,驳回光洋科就解任马坚勇董事长职务及选任玉璟法人代表王炯棻为新任董事长之变更登记申请案,此举意味着光洋科股权之争暂由公司派胜出。

对于经济部商业司的决定,光洋科公司派直呼「这是正义的彰显」!「并谢谢商业司明察,还给光洋科公道」。

败诉的玉璟公司则表示,对于经济部商业司一反常态及惯例(台苯案、明泰案)等进行实质审查,且在错误的认事用法之下驳回上述申请,深感遗憾,并将依法提起诉愿以资救济。

光洋科市场派与公司派原订在12月24日与12月27日,分别召开股东临时会,因为股临会闹双胞,引来官方关注,日前,经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分别以110年度商暂字第6号、110年度商暂字第8号等二件裁定,禁止两造于24日和27日召集股临会。

其中,由光洋科独立董事吴美慧原订于24日召集的股临会已率先决定停开,她20日强调,将发函予光洋科公司及主管机关,请光洋科公司及主管机关依法办理停止召集股东临时会于公开资讯观测站相关公告及重大讯揭露事宜,以维护光洋科公司暨全体股东之权益,同时,她也呼吁独立董事吴昌伯应即刻停止召集27日之股东临时会,以免徒生法律争议,并造成光洋科公司暨全体股东权益之重大且不可回复之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