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用探索精神去发现和解决问题
我们要用法律人的思维去解决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同时要有一定的法律稳定性,要有顶层设计思维。
“我今年刚好40岁,勉强能算得上是青年了!”得知我们要就“知识产权与青年”对他进行采访时,王磊笑道,“现在因为疫情没法进校园,咱们就找一家咖啡馆聊聊吧。”
在北京理工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记者见到了在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任职的王磊。王磊的履历上还有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协会青年专家、中国法学会商业法学会、网络信息法学会、证券法学会等研究会理事、中国杰出知识产权经理人、北京投资协会顾问等等众多头衔。作为一位刚满40岁的“青年”,取得这样的成就还是很难得的。而我们的采访话题在与记者的交谈中展开了。
01
互联网与知识产权
“您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为什么会选择在北京理工大学这样一所理工类学校工作呢?”从看到王磊的简历开始,记者就有这个疑问。
“确实,大家普遍认为法律是文科专业。我在北京大学读硕士的时候就开始接触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同时自己工作也正好赶上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阶段。我们认识到,互联网、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发展都展示出这样一点——很多法律问题,其背后都是由技术发展所引发的,所以我们希望能思考如何回应和解答这些问题。”王磊说,尽管法律是社会科学,但也要回应现实问题。
为了回应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趋势,促进法学研究与之深度融合,北京理工大学于2018年8月成立了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作为学科交叉创新平台。智能科技法律风险防控就结合了社会科学和工科的技术发展,而王磊研究的相关课题研究也围绕着智能科技法律风险相关领域而展开。
在加入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之前,王磊一直从事的就是互联网行业的法律研究和实践。“我的整个教育背景都和知识产权有关,而我是从互联网行业的法律问题切入知识产权的,包括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数据领域的不正当竞争与合规等互联网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比如我作为行业专家和学者参与了互联网领域的相关立法,如广告法的修法、电子商务法的立法等,”王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世界上第一部针对电子商务的专门性立法。”
电子商务法也是随着技术的进步而出现的。2013年,当电子商务的经营模式到了一定阶段,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立项,启动了相关立法工作。王磊介绍道,电子商务法也是目前国内唯一一部经过四次审议通过的法规,这充分说明了其重要性和行业的关注程度、复杂程度。
“我当时作为行业专家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时,经过了多次的调研,体会到这部法律本身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开放性的视角。比如个人信息保护、跨境电商的法律保护、网络安全等问题在其中都有所体现,”王磊回忆道,“在调研和起草过程中发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在不断变化,这就促进了立法层级和重要性在不断加强,比如每年‘双十一’跳跃式发展的状况,让我们感受到立法的紧迫性。这就使得国家在2018年通过了这项法律。”
王磊说,电子商务法在立法过程中几易其稿,立法的重点和问题在不断调整,涉及到的环节也纷繁复杂,比如发改委、市场管理监督总局、邮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海关、公安部门和网络安全等数个环节。所以,需要考虑怎样去统筹和协调。各个部门都在参与、推进立法有序地进行。
在王磊看来,互联网的发展分成这样几个阶段:在2000年左右的时候,因为技术水平的限制,网站基本限于新闻报道上,这时候的互联网只是一个载体,是以转载主流媒体新闻为主;后来,随着技术不断发展,互联网上开始有互动,出现了论坛,网友可以向互联网上上传图片、文章进行交流,这就涉及到图片的版权问题;后来又出现了音乐,这又涉及音乐版权的保护。总之,这些都涉及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定。
“随着带宽和计算机硬件的发展,视频网站开始兴起,我们又看到了长视频的版权问题。后来移动端开始发展起来,我们又进入了短视频时代,”王磊说,“短视频涉及到了新的问题。首先就是短视频自身的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界定。”
王磊举了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像比较火的“三分钟快速看电影”类的节目,以剧透的形式把电影内容呈现出来,到底合不合适?会不会伤害到产业?“我认为,我们不能一刀切地看待这个问题,比如宣传片也属于短视频,而宣传片可以促成更多的人去电影院看电影,”他说,“当然,宣传片肯定是经过授权的,没经过授权的可能存在剧透、戏仿等情况。比如当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是对电影《无极》的戏仿,创作者编造或者说重新创作了一个新的故事线,使得其和电影本身并不相关,但它使用了电影的素材,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侵权,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因此,王磊认为,现阶段对短视频的理解也需要不断进化。
在王磊的工作内容中,互联网数据安全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关于这点,王磊介绍说:“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数据安全是互联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领域中有ABC的说法——ABC分别是AI、Big data和Cloud的首字母,也就是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这是数字经济中特别重要的三点。其中的数据该怎么用、数据的应用场景是什么样的,都是我们所关注的。目前,比较成体系的,就是智能网联汽车和医疗大数据。”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经开始向智能物联网方向进化,而智能网联汽车则是近几年广受关注的领域。作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的一员,近年来王磊主持了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的课题。
“去年,智能网联汽车出现了一些受到社会关注的事件,比如特斯拉事件、数字安全事件等,让智能网联汽车的路测、信息采集、数据分类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和监管的关注。”
王磊介绍道,“以此为切入点,我们提出了一些课题,比如针对国内外对信息安全的分类分级制度大概的尺度和原则、对未来的展望和立法、建议以及对发展趋势的判断。这样,我们就形成了一些研究成果,并且报给了相关的部委和领导,以供他们进行决策。”
据王磊介绍,当前,已经有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的法规基础,还有了一些相关规范性文件,比如中央网信办去年出台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及一些配套的执行标准。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对数据进行分类,在有限的范围内推动路测、责任分担、人工智能辅助驾驶的训练等问题的研究。还有车辆的数据分级分类问题,比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拍摄到了政府、军事设施该如何区分、处置;地图是否该加密存储;是否有跨境存储的问题;还有车内外的隐私安全问题……
“我们现在正计划推行分类分级制度,但需要找到大家都认可的方式。这个过程中会涉及技术发展水平问题,比如算法先进程度让我们在分类分级过程中会存在区间弹性,有可能会对技术比较差的厂商形成门槛,不利于产业发展。”王磊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很多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去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出台,也反映了知识产权和我们生活的息息相关。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治理与合规等领域,王磊也主持了相关的课题并形成智库成果向相关部委报送。
王磊说,这些年从事互联网知识产权让他感受到,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加强:“这个特色主要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中国实践,以及在实践中形成的这些经验。”
02
知识产权保护是动态的,发展的
从2014年开始,王磊作为中国互联网法律业界的代表参与了一些联合国的交流活动。王磊说,他参加这样的安全会议是因为当时的网络安全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当时出现了一些网络恐怖主义的事件,一些恐怖组织在网络上组织恐怖活动,因此联合国将安全作为专门的议题。中国的互联网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在全球形成了很好的样本。”
现在,互联网安全问题又面临新的挑战。以前,在互联网领域大家关注的都是著作权问题,移动端的普及让更多网友可以参与到自媒体中,就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并回应到社会发展中。
新冠疫情期间的健康码,就涉及到了个人信息保护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矛盾问题。在这种大型的公共卫生事件中,个人必然要让与一部分隐私,可过度了就会造成隐私侵犯,怎样能同时满足疫情防控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就成为智能科技法律风险防控要研究的问题。
“如果大家都用健康码,我们要不要保护弱智能化的人群?我们知道,当前还有很多人在用‘老人机’,他们该怎么办?一些年龄较大的人,在操作智能手机和其他一些智能设备时会有不便,我们该怎么办?这都要考虑到,而不能进行一刀切。我们要区分使用场景,在不同场景进行不同的让渡。”王磊说,“因此,我们要用法律人的思维去解决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同时要有一定的法律稳定性,要有顶层设计思维。这在电子商务法中就有所体现,必须要知道大的方向是什么,才能把各个部门的职能有效整合。”
“我觉得知识产权是在保护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但我们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一刀切。知识产权还有很多类别,我们要在观念上加强,在实施过程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我们要在某个发展阶段注重创新,而在另外一个阶段要注重保护。”王磊总结道。他认为,在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自身也会出现一些矛盾,过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可能会侵犯公有领域,比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青花椒”等案例。
王磊的观点是,知识产权保护是追求效率和公平的平衡,试图形成一个最优解,这个过程是动态的。“比如种子,这也是有专利和植物新品种的,这些该如何保护就是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面临的问题。如果不保护,就没有人去投入,这时候我们就要考虑如何保护、保护到什么程度的问题。”他举例解释道。
最后,王磊说:“今年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青年’,我想对青年说,知识产权是常用常新的专业,需要我们不停地学习,处于动态之中。要不断学习,要对新生事物有探索精神。要通过探索精神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和智力成果的,也会让我们更好地尊重知识,让知识成果得到更好转化,这对青年来说是友好的。
王磊
中国互联网协会青年专家。任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院秘书长,负责新浪与微博以及全集团公司战略层面诉讼并全面指导和实施公司相关战略政策工作。同时任多方行业协会顾问,如北京投资协会顾问、互联网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央网信办法律专家顾问等工作。
编校:苑宝平, 审读: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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