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美搭游艇落海惨遭「螺旋桨削腿」 三度控告驾驶杀人未遂全败

恩齐儿出海时遭大浪卷下船底,腿部遭螺旋桨吸去,小腿惨遭削去部分肉。(图/翻摄自恩齐脸书)

网美恩齐儿去年4月份在台东搭乘游艇出海时遭大浪卷下船底,腿部遭船底的螺旋桨吸去,导致腿部多处骨折及擦挫伤,事后恩齐儿控告游艇驾驶周姓男子「杀人未遂」,但台东地检及花莲高分检先后对周男不起诉处分,恩齐儿不满向台东地院提交再议,也遭驳回。

恩齐儿去年四月在脸书自曝到台东工作时,在上船出海时遭大浪卷下船底,她当下拼命挣扎,但腿部不断遭船底的螺旋桨吸去,部分小腿遭螺旋桨削掉,所幸最后海巡队及时赶到,将她救起,事后她也控告游艇驾驶周姓男子杀人未遂。

据判决书指出,恩齐儿去年4月26日搭乘游艇出海时,因海面风浪过大而翻覆落海,被卷入船身,导致恩齐儿受有下肢多处撕裂伤、右脚双踝开放性骨折等伤。

台东地检署经查,认定周男为合法驾驶游艇,经海巡单位同意放行出航,且周男与恩齐儿素不相识,彼此无重大仇怨或利害纠葛,恩齐儿所受之伤害尚不足以立即致命,以杀人未遂罪嫌疑不足将周男不起诉处分。

恩齐儿不服台东地检不起诉之处分,声请再议,经花莲高分检再议仍因证据不足等理由驳回,她再向台东地院提起再议,法官认为台东地检的不起诉、花莲高分检驳回再议处分合理,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