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院长与你谈天说地》我曾经当过肥猫?(王建煊)
中华民国有两个最无聊的官,其中之一便是监察院长,为此前监察院长王建煊将薪水全数捐出、拒当肥猫,以对得起自己和纳税义务人。(图/取自王建煊FB)
中华民国有两个最无聊的官,其中之一便是监察院长。监察院长不得干涉办案,只管行政工作,签名盖章,愈不动,愈少语,反愈称职。为此我将薪水全数捐出、拒当肥猫,以对得起自已和纳税义务人。
王作荣的格言
前监察院长王作荣院长是位文采、口才及学问都受国人尊敬的前辈, 我曾经追随他在报社担任过主笔,负责写社论。作荣先生是总主笔,我们写的社论都经他先过目,对我指导甚多。
我出任第四届监察院长时,他曾在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题目是:「搬尊菩萨做院长:小钢炮没进入状况 」,文内王前院长特别提到:「中华民国有两个最无聊的官,一个是副总统,他的唯一职守就是恭候总统下台;另一个就是监察院长,专业就是吃饭拿钱,签名盖章,愈不动,愈少话,愈称职。」
此外,来自学界的监察委员葛永光先生,是研究院监察权的权威,他在中山学术文化基金会为庆祝建国百年出版的《 中山先生建国宏规与实践》一书中为文说:「外界总认为院长可以管委员,或院长可以干预委员办案,因而将监委办案甚或弹劾案件引起的争议都归责于院长,这显然是对监察院院长职权的误解。」
监察院长做什么?
马总统推荐我担任监察院长时,我对此也确有类似的疑虑,但在许多朋友的鼓励下,总想能有番改革,为国家做点事。到了监察院,我就像一般委员一样办案,并参加了二个委员会审案,据说我是第一位参与办案及委员会的院长,但反应不佳,说院长应回避,而且太累也会影响公务及院长的尊严,这或许都是为了我好,后来我就没有再参加了。
监察法规定院长不得干涉办案,这个规定是好的,委员应该独立办案,所以监察院办理的个案,办得好或不好,其实都与院长无关。当然监察院行政工作的效率等,则为院长的职责,这部分在秘书长的协助下,我们做得不错,同仁的操守及效率都有进步,但以我的标准来说,这是不够的。
监察院长月薪30万元,有车有秘书。我觉得不应拿这样的高薪,因为我虽有付出,但付出的不值这样的薪水,换成现在流行的语词来说,我是只肥猫,我对不起纳税义务人。那要怎么办呢?
拒当「 肥猫 」
为了减少我内心的亏欠,不想做肥猫,对不起国家社会,我采取了两种作法:其一是我将薪水都捐出来,院长6年任期结束时,我将6年薪水近3000万元全部捐出,联合报头版头条曾报导此事。
其二是我尽量减少院长可享的开支,例如:依规定院长可以有6位随扈,我只留下1位。院长随扈阶级甚高,都是警官级,月薪平均约7万元,以1年100万元,5人500万元计,6年共节省3000万元。
院长有官邸及官邸隔壁是随扈住所,都是向台湾银行租的,位于台北市大直,每月租金共约25万元。我上任时立即退租,1天都没住。1年就省300万元,6年共省下1800万元,以上两项共为国家节省达4800万元。
院长特别费每月10万5000元,全部用于公事,例如:红白帖子、犒赏员工及买书送员工等,我没有用特别费请过一次客,客人常以为院长有特别费请客,其实都是我自己掏腰包的。
扪心自问,问心无愧
我说这些,不是要表扬自己很好,而是告诉大家,我不想当肥猫,并告诉大家我是怎么做的。进而希望影响一些公务人员能够认真地想想,自己是不是肥猫?对不对得起缴税的人?
监察院长身为五院院长之一,地位崇高,遇有国家盛典时,我们都会被安排在第一排或最好的位置上。民国100年国庆典礼,我也坐在有遮阳棚看台的第一排,是观赏国庆典礼及游行的最佳位置。我看到在主席台对面两边的广场上,坐了很多归国华侨,在那里晒太阳,视线也不佳,当然还有许多民众,连想晒太阳站着看的机会都没有。
我心中一直在想,我何德何能,可以坐在这样的好位子上,我为人民做了些什么,值得享受如此殊荣?惭愧!我只是只肥猫!
(作者为前监察院院长、天使居创办人,本文作者授权中时新闻网与台湾醒报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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