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院长与你谈天说地》我的恋妻症(王建煊)

良好婚姻关系是健康家庭的基础。而维系良好婚姻关系,起码是夫妻不要常常分开。(图/作者王建煊提供)

我和太太苏老师结婚近60年,没有小孩,所以终年夫妻相聚,很少分开,慢慢养成我对妻子的依赖。即使短暂分离几天,我也有度日如年的感觉。有时苏老师外出,例如参加同学会聚餐,我会站在窗口看她回来没有,门外有声音,就想是不是她回来了。知道的朋友都说我有恋妻症;现在年纪大了,我真希望可以先她而去天国,否则日子不知怎么过?

我有恋妻症

有恋妻症或恋夫症到底好不好呢?当然不能说绝对好,但我认为是利大于弊的。因为夫妻黏在一起,永远不分开,是符合《圣经》教导的。

创世记第二章提到:「神造男人,名叫亚当,但神说那人独居不好,就从亚当身上取了一根肋骨造了女人,名叫夏娃,作为亚当的配偶,来帮助亚当。」所以女人是男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世纪第二章24 节说:「因此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马可福音第十章8至9节说:「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勿给外人可乘之机

众所皆知,基督徒除了奸淫等极少数特例外,是不允许离婚的。这项重要伦理规范,主要源自《圣经》创世纪第二章,神造男女,永不分离的教导。

夫妻固然不能离婚,但一般的分离时间亦不宜太长,因为夫妻分离太久,徒然让自己婚姻留给外人可乘之机,也非神所喜悦。(哥林多前书第七章5节,传道书第四章9至11 节)

有对夫妻生了孩子后,太太因为全心全意照顾孩子,并与孩子同睡,先生只好分床、分房睡,有时睡客厅沙发。太太还常常带着孩子回娘家小住,最后先生留下纸条说,他走了,因为他住哪里并无差异,并要求离婚;太太这时才发现事态严重,但已不易挽回。

出国发生情变

另外有对夫妻,家有小留学生在美国,太太在美国照顾孩子,夫妻偶尔相聚一次,这样的状况维持了一年多,就传出先生在台湾有外遇,经查证属实,太太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抱怨「丈夫怎么可以这么没良心的对待她。」

有对年轻恋人,女方拿到美国著名大学奖学金,要赴美国读博士。为了表达爱情忠贞,两人先在台湾订婚。过了一年多,未婚妻在美国有了新男友,e-mail次数减少,电话也少,且言语冷淡。未婚夫知道情变,所幸没有去寻短,而是另外找到新的女朋友。

最近二、三十年,台商到大陆及东南亚经商投资的人很多;许多台商在大陆包二奶,造成家庭破碎。我经常劝台商太太们,应该要跟先生一起去大陆,一方面可以照顾先生起居,或在公司里帮忙;最重要的是不要让先生有外遇试探的机会。有次我跟一位台商太太说这样的建议,她回答说。「我是小学老师,还有4年才退休,退休后再去陪先生。」我告诉她:「4年太长了,夫妻经常分开,不符合《圣经》的教导,妳必须在婚姻及小学老师的事业中,作一选择。」

以上所述,包括包二奶在内,不知增添了多少伤心家庭的例子,在社会上屡见不鲜。仔细追究,都是违反了《圣经》关于夫妻结为一体,不可分离的教导所致。

(作者为前监察院院长、天使居创办人,本文作者授权中时新闻网与台湾醒报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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