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守丧期间哥哥大闹灵堂 弟杀兄获轻判原因曝

施姓男子去年为父守丧期间,见胞兄有饮酒闹事、大声咆哮、破坏灵堂物品及自伤等情,他与未成年的堂弟合力捆绑对方后杀害,最高法院判刑8年定谳。(图/翻摄画面,本报资料照片)

施姓男子去年为父守丧期间,见胞兄有饮酒闹事、大声咆哮、破坏灵堂物品及自伤等情,他与未成年的堂弟合力捆绑对方后杀害,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认为他情节堪悯,依杀人罪及遗弃尸体罪等罪将施男判处有期徒刑8年定谳。

判决指出,施男在去年8月7日不满胞兄饮酒闹事、破坏灵堂物品及自伤等情形,他与堂弟以绳索等物品,将胞兄绑缚在木椅上,并蒙其双眼、封其嘴巴;于晚间11时,以哑铃敲击胞兄头部,并以延长线勒毙被害人。

8日凌晨1时,施男以床单包裹哥哥尸体,共乘机车运至某废弃铁皮屋弃置,后来因堂兄在8月12日调阅监视录影画面,发现有异报警处理。

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及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参酌施的母亲、堂兄证言,可知他是3兄弟中之老幺,平时负担家中经济重担,家中两兄长情绪管理不佳、工作不稳定,均由他居中协调彼等冲突及善后,且平时对胞兄也照顾有加,并给与物质、金钱之支持。

合议庭认为施男长期承受经济、精神及家人照顾之压力,处于身心俱疲之状态,故于案发时捆缚哥哥过程中,受对方言语刺激,一时无法负荷心理压力及负面情绪,始萌生杀意,情节堪悯,依刑法第59条酌减其刑,判刑8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