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防许可擅自营业 湖南湘潭一超市被停业并罚款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中,发现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飞羊东路以南宝泰水云居1-108的湘潭县易俗河镇文滔商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营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大队决定给予该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参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讲清了违法事实,强调了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消防部门提醒,社会单位要自觉履行消防审批手续,切勿因一时的经济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对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防救援机构将加大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新闻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引起社会关注。(欧阳芳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