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修法首阶段 聚焦4议题

危老条例的出现是为快速通关改善居住安全,现正面临十年届期大限,须在2026年5月前完成修法。图/本报资料照片

危老修法第一阶段 产学聚焦四议题

403强震后,全台老屋重建议题再引关注,内政部危老条例修法作业将分为「经验分析政策建议」、「行政程序部门协商」、「政党协商立法决定」三阶段执行,近期为第一阶段意见搜集作业,4月份也已举办北中南三场产官学座谈,检视过去执行成效以及后续延长修法的意见。

内政部确立危老条例不会落日,但危老正面临十年届期大限,势必要在2026年5月前完成修法。内政部与产学界聚焦四方向讨论,包括危老与都更法规竞合问题、是否确实改善「危」、「老」房屋,以及开发基地过小、破坏都市纹理或施工困难等议题。

学者认为,都更条例是由上而下、危老条例则是由下而上,两者立法目的不同,当初危老的出现是为补足都更推动的瓶颈,以快速通关改善居住安全。

主要意见包括,探讨未来是否排除已划定都更区域,以避免危老重建破坏更新地区整体开发的理想;业者提出,实务上常遇到已划定为更新地区,在谈重建的过程,当中有部分几户原先同意、后又改走危老快速通关。

据内政部盘点,以案件绩效来看,截至3月底已有3,775件申请案件、核准3,541件,比起已施行27年的都更条例仅1,100余件,危老条例短短七年多就有显著成果,且平均每案审查天数仅97天。据统计,全国过半住宅屋龄都超过30年,以台北市占比72%最高,累计申请案件逾8成来自于六都,以台北市破千件最多。

此外,全国危老案件有超过2/3案件土地权属为单一所有人,7成为住宅区,以平房最多、公寓其次,有半数本来就是住宅区,商业区重建面积规模则最大。内政部指出,过去七年来,全国有超过8成的危老案件基地面积都不及1,000平方公尺(302.5坪),而全国危老基地总平均面积只有739.22平方公尺,规模普遍都偏小。

另,产学界也提及老旧不见得等于危险,或许考虑危老更限缩在危险建物等主张;现况也出现「容积无效」的问题,以台北市为例,大同万华才是真正的老城区,但推动危老的件数却远不及大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