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修法 聚焦容積獎勵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预定九日审查危老条例修法,公有房地除特定情形外,应一律参与危老。(本报系资料库)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预定九日审查危老条例修法,公有房地除特定情形外,应一律参与危老。目前含政院版、朝野立委版本共八案,将于初审时交锋,部分立委提案主张扩大或放宽容积奖励,预料将是讨论焦点。

行政院日前通过「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简称危老条例)修正草案,目的是为了替危老重建搬开路障,过去公有土地受限于土地法等相关规定,参与合建有难度,透过危老条例修法,使公有房地能参与危老,力拚本会期过关。

立委提案版本中,除与政院方向类似部分外,也有不少立委着眼危老容积奖励,希望能再松绑或放宽。

民进党立委江永昌提案指出,近年受到新冠肺炎加上缺工、缺料冲击,危老案件整合进度、行政申请程序皆受影响,提案主张针对危老时程容积奖励(早鸟奖励)放宽。

原本危老条例施行第四年时程容奖为百分之八、第五年降至百分之六,随后每年降二个百分点;江永昌提案第四年、第五年维持百分之八,随后同样每年降二个百分点,时程奖励较原先版本缓降。

民进党立委邱志伟版本则希望针对大面积基地扩大容积奖励,提案规定危老合并邻接土地, 超过一千平方公尺部分,可依其他法令申请容积奖励,鼓励大街廓开发。

国民党立委游毓兰版本则着重在扩大危老条例适用范围,将屋龄四十年以上且建物六层楼以上,不符合无障碍住宅设计基准者,以及屋龄十年以上、有淹水或洪灾风险者,都纳入危老范围。

除危老条例外,立院内政委员会也将审查「住宅法」修正草案,含行政院版本共廿二案,政院版主要增订公益出租人租约不得作为查税资料,降低房东疑虑,鼓励加入成为爱心房东,另也将有条件放宽公益出租样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