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容积奖励40%最后1.5年 建经公会「危老重建」一条龙
▲建筑经理公会今(20)日召开协助「危老重建」行动方案研讨会。(图/记者陈韦帆摄)
建筑经理公会今(20)日召开协助「危老重建」行动方案研讨会,结合产官学三方共同讨论「危老推动」与「建经扮演角色」,并分析检视地主自建过程几个关键议题,并在建筑经理公司协助整合、协调各专业团队业务及专案管控执行下,完成重建业务。建经协会理事长颜文泽表示,危老重建加速条例已上路,而限时容积奖励目前也仅剩1年半时间,建议民众可以把握时间快点申请;建经公会秘书长萧明康也表示,建经公会有别开发商,仅收取5~8%左右服务费,并协助控管整体重建流程,可称作为「一条龙式的服务」为民众把关。
颜文泽表示,地主自建不论采都更或危老方式,建筑经理公司已有协助地主自建完成的成功案例,建筑经理公会召开本次研讨会,让与会危老推动师、建筑师了解建筑经理公司的功能,期望能在危老条例仅存一年半的时程奖励期限前,协助地主加速推动危老重建。
营建署王武聪组长指出,一般民众对金融机构具有信任度,且金融机构本具备财务与投资评估专业,若可搭配建经理公司或原有的信托部门,并整合民间都更其他专业服务业(建筑师、估价师、地政士),即可发挥整合资金、专业与都更社区的一条龙服务,期望能带动内推动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量能。
中国建筑经理公司邱英辉总经理认为,危老建物改建不能等,奖励又具时效性。建筑经理公司包办从规划、财务、工程、销售,结合建筑师、银行等不可或缺的角色。
中华建筑经理公司陈宗灵总经理分析,危老重建四大要素为土地、技术、管理与资金。地主出土地,能达到100%同意的基地规模较小,建商无利可图而无投资意愿,故现阶段危老重建案多采地主自建方式。决定权虽在地主,但地主需要具备「准」建设公司能力的建筑经理公司协助,提供建议给地主参考,透过地主会议充分讨论了解,并协助地主整合达成100%共识,执行过程全部公开透明,重建效益全部归地主共享,危老自建是对地主最有利的方式。
过去政府在921大地震、民国91年3月31日台北地区、民国105年2月6日台南地区、106年2月6日花莲地区不定期发生灾情惨重的地震,有伤亡才重建,已是过去消极式的作法。因此在内政部在民国106年5月10日颁布「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以积极性、预防性的政策来协助危险建物重建。
而危老重建自建个案较多情形下,具协助地主自建经验的建筑经公司站出来协助,期望在未来时程奖励期限届满前,加速协助政府落实危老建物重建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