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师资不该成为监管的盲区

来源:中国教育报刊社

作者詹怀盈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选机构,看师资”,是不少家长挑选校外培训机构的重要准则。有媒体调查了解到,校外培训机构普遍存在教师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为了招揽生源部分培训机构虚假包装教师“头衔”,吸引家长报名并逃避监管。在低幼培训领域,更存在老师上课照本宣科”、培训半天就上岗“凑数”的“注水师资”现象。部分教师教学方式不恰当、道德素质低下,更令人担忧。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师资力量审核已成为学生、家长的共同期待。(4月22日 新华社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办学的第一资源,不仅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也适用于校外培训机构。然而,当前不少培训机构师资队伍水平公办学校差距较大,一些教师不仅教学能力不强,还存在知识水平和道德素质低下的缺陷。

过去,相关管理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多聚焦于办学证照是否齐全收费是否合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对教师队伍教学质量状况少有关注,多数家长对此也是一知半解。为了节省办学成本,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低价聘请一些没有专业背景和教师资格证社会人员充当教师,甚至将房屋中介4S店销售员招致麾下登堂授课。

校外培训机构的任务也是培养人、教育人,教师队伍建设同普通学校一样重要。相关管理部门要对校外培训结构的师资加强监管,维护好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首先,要建立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相关部门应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师资聘用标准,把好师资质量关学历方面,任教中学的教师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任教小学的教师要具备专科以上学历;资质方面,教授文化学科的教师要有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教授艺术学科的教师至少要有相应的从业经历证明。师资不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不予审批,或限期整改。

其次,要推行教师信息公示制度。为防止培训机构师资“注水”,管理部门要推行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培训机构将从教人员的姓名照片、学历、教师资格证和简历等相关信息在网上和教学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再次,要实行教师状况督查。有关管理人员和培训机构督学,除每月到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例行检查督导外,还要不定期进行抽查,仔细核查教学人员是否和对外公示的人员一致,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最后,要抓好教师业务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辖区内培训机构的教师纳入统一管理之列,要求其定期接受培训。同时,专职督学到培训机构督导时,要进课堂听课,帮助其查找教学问题,提出改进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