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危老条例》鼓励老屋重建 奖励逐年递减1%至2029归零

▲鼓励民众危老重建,奖励将逐年递减1%。(图/记者黄靖惠摄)

记者蔡文铃台北报导

政院院会19日通过《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将今年5月到期10%时程奖励,修正为届期后降为5%,并逐年递减落日至2029年归零,另新增规模容积奖励项目,亦取消合并邻地重建面积限制等,以鼓励扩大危老重建规模。

内政部表示,目前全国申请及核准危老重建案量倍数增加,由107年申请136件、核准72件,增加至108年申请433件、核准313件,另分析核准重建计划案,约有4成案件仅申请时程及危险建筑等容积奖励项目。

考量现行危老条例规定,施行3年内,申请重建计划得给予10%容积奖励,将于今年5月届期,若取消时程容积奖励,恐大幅影响民众申请意愿,故修正草案调整为施行后第4年起,给予基准容积5%奖励,并逐年减少1%,第9年始归零,鼓励民众尽速申请重建。

依危老条例规定,邻地超过危老建筑物基地面积部分不得合并重建,使得重建效益受限,间接造成畸零地、地籍零碎、小面积设计不易及都市景观不佳等问题,为利都市土地整体规划利用,删除合并邻地重建面积限制,且考量公平性,新增合并邻地超过一定面积范围部分,不适用容积奖励及税捐减免规定。

为引导扩大重建面积规模,同时新增规模容积奖励项目,规定危老建筑物基地加计合并邻地面积达200平方公尺者,给予基准容积2%奖励,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给予基准容积0.5%奖励。并明定时程与规模容积奖励,2者合计不得超过基准容积10%之额度上限,让修法后申请重建计划作业顺利衔接。

▲行政院院会记者会。(图/记者屠惠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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