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时程奖励逐年递减2% 中市都发局吁尽早申请
危老时程奖励逐年递减,台中市都发局吁尽早申请。(台中市政府提供)
《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于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依条例规定3年内10%时程容积奖励已于去年5月11日届期,并自去年5月12日开始逐年递减2%。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表示,时程容积奖励将逐年递减至归零,呼吁有需求的民众把握机会尽早申请,让危险老旧建筑物重建新生。
都发局表示,时程奖励10%已于去年5月11日到期,额度将逐年递减2%,预计114年5月11日归零。今年5月11日前申请危老重建仍有8%时程奖励,不过今年5月12日后时程奖励将再下修至6%。
都发局指出,危老条例另有修正法令,只要申请基地面积达200平方公尺者,给予基准容积2%的规模奖励,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给予0.5%奖励,而规模奖励加上时程奖励至多10%。随着时程奖励逐年调降,如欲维持总数10%奖励,请民众尽早申请。
都发局强调,为简政便民,对于申请时程、规模奖励及结构安全评估奖励等案件者,不需另排会审查,以会办各业务单位方式办理,可缩短审查时程;此外,透过危老条例办理重建,有「快速通关」、「奖励明确」、「税捐优惠」等好处,请民众把握机会申请,让危险老旧建筑物重建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