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修法 增工业区奖励容积

因应都市发展趋势与民众需求,台中政府修正都市计划法台中市自治施行条例」,已于去年底公布施行。(都发局提供/林欣仪台中传真)

推动经济发展,各县市政府全力招商,却因工业区土地严重不足,让相关单位头痛,为有效缓解,台中市政府修正「都市计划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条例」,让现有工业区内的业者可扩大厂区、达到产业升级;此外,修法中也针对民间兴建幼儿园社会住宅等提供容积奖励

为解决工业区土地不足的情况,台中市政府积极推动大里夏田太平产业园区开发,却缓不济急,都发局长黄文彬表示,都发局因应行政院核定的「工业区更新立体化发展方案」,透过「都市计划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条例」修正,增加工业区获取奖励容积管道

黄文彬解释,根据修正后的条例,包括台中工业区、大里工业区等台中市内一般工业区或乙种工业区的现有厂商,都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加高、长胖现有建筑,改善空间不足的问题、也帮助产业升级。

但若是台商回流或外资进驻仍需租赁或购买土地。

此外,修正条例也鼓励私有土地设置幼儿园、社区关怀据点或长照机构,同时鼓励行政法人兴办社会住宅,黄文彬指出,政府兴建社会住宅得花费时间寻找土地,透过鼓励民间兴建,可让社宅融入一般社区建案、达到共荣,市府则提供1倍容积奖励。

而配合都市发展趋势与民众需求,在住宅区部分,修正条例放宽设立资讯休闲业及健身休闲场所、但明订不能从事汽车板金及涂装,避免影响环境。此外,鼓励危险及老旧建筑加速重建,若重建者取得耐震标章或通过新建住宅性能评估结构安全性能,得酌予放宽建蔽率建筑物高度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