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责任 北京通州警方今年行政拘留24人

央广网北京4月12日消息(记者 阮修星)4月12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以来,通州警方累计依法处罚各类未履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案件742起,罚款34.94万元,行政拘留24人。

案例一:

4月9日,通州公安分局焦王庄派出所在辖区潞苑嘉园一出租房内查获一起违法案件。经查,房屋出租人杨某未履行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的房屋管理责任,致使出租房屋存在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杨某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4月10日,通州公安分局于家务派出所在辖区王各庄村开展检查时,发现房屋出租人李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李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通州警方表示,将继续围绕出租房屋、宾馆旅店、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整治重点区域部位治安秩序,全力确保北京城市副中心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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