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公文曝 她FB留言竟遭列「违反医德」4罪
▲小港医院(图)隶属高雄市立医院体系,2018年起委托高医大董事会经营,肩负南高雄急重症医疗与照顾弱势重责。(翻摄Google Maps)
图文/镜周刊
高雄市卫生局遭爆滥发公文拔官争议!根据吹哨者向本刊提供的公文,高雄市卫生局10月17日中午12时28分去函小港医、高医大及高医大董事会,指小港医院副院长冯明珠在卫生局官员脸书的留言,「言行不适任副院长」,要求「文到7日内解除职务」。
卫生局公文援引《医疗法》第99条「医德之促进」规定,洋洋洒洒列了4大点,指冯明珠已「构成医德促进之妨碍」。卫生局认为,冯的言行不仅代表个人,更关系小港医院形象和声誉,留言提及「您是『官』」等语,暗示市立医院内部与地方主管机关存有冲突,不仅容易引发市民误解,损害市立小港医院声誉,足使市民质疑小港医院是否能在地方主管机关治理过程中,提供公平且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冯明珠私下告诉友人,卫生局会发文撤回,表示这一件事情错了,并称「白纸黑字,让我们可以告到监察院」。(翻摄冯明珠脸书)
其次,卫生局认为冯留言称「开罚到夸张,法律法条原来不是我们知道的这样」,无异表示高医大欠缺执行医疗管理的法遵意识,且无能应对主管机关相关法遵要求,已使市民对高医大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存疑,损害高医大声誉,冯身为医院高阶主管,其言论使管理团队卷入负面舆论评价,严重影响医学院校之专业形象和声誉。
此外,冯意图引导舆论将「官」与医疗专业人员区分,刻意形成医疗机构与主管机关对立,不仅削弱小港医院内部对主管机关治理的配合度,甚至影响与医疗机构彼此间合作关系,进而妨碍整体医疗系统运作效率。最后,卫生局指冯的言辞过度泛情绪化、缺乏客观事实基础,已违反医德促进应有之谦逊态度,并悖于专业反思之基本原则。
不料,拔官的公文发出还不到12小时,当天深夜11时40分,卫生局又由局长黄志中署名去函小港医、高医大及高医大董事会,表示要撤回前述公文,除称「依据林智鸿议员转知其意旨办理」,另指「审酌其系基于朋友间互动,酌情撤回旨揭函文;惟考量市立医院行政一体,请注意医疗法及医疗行政规范,以免类似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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