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以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与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

日前,最高检2024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入围选项公布的消息传来,引起热议。此次入围的20个案例中,云南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持续6年的行政争议,帮助唐氏综合征患儿拿到“人生第一证”案例入围。该案被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专题报告。

这仅仅是2024年云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时代命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缩影。

聚焦民生领域 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检察官,这下我‘沉冤得雪’了,以后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如今我在一家企业就职,工作和生活都很稳定。”15年前的一个错误信息登记,给刀某的生活带来无尽的烦恼,甚至在报名参军时也受阻。在盈江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刀某莫名背负的吸毒人员标签终于被摘除;相关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在检察建议送达后,得以纠正。

2024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与民同行”,以行政诉讼监督为核心,聚焦重点民生领域,不断完善行政检察监督体系,推动诉讼内监督与诉讼外监督“双轮”驱动,用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聚焦欠薪根治难题,全省检察机关畅通欠薪线索移送渠道,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运用行政检察监督方式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65件,为710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9335.31万余元。

除此之外,省检察院与省总工会建立沟通联络、会商研判、线索移送、专项行动、调查配合、交流协作、法宣联动等工作机制,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有效贯通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14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一案中,贯彻落实“检察+工会”制度,结合县总工会向涉案企业发出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促进用工单位按和解协议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421万余元。

聚焦特殊群体权益,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自《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该类案件13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2件,行政机关撤销或变更登记99件,监督采纳率97.5%。通过监督纠正、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解绑“离不掉的婚”。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检察护航婚姻登记领域专项活动,成功办理该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景洪市检察院、玉溪市江川区检察院、昆明东川区检察院办理的4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推动解决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优秀案件。

聚焦“老有所养”,守护幸福“夕阳红”。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与民政部门对多家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工作,针对有个别家政服务公司私自设立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情形,邀请民政、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进行磋商,厘清履职思路,形成整改合力。

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强化民生司法保障,通过高质效办理相关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筑牢保护防线,兜牢民生底线。2024年共办理行政检察“检护民生”类案件2501件,以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护航企业发展 以行政检察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云南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集中体现。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农业、种业司法保护和服务机制,通过整合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业务数据,以及政务网络两法衔接平台、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行政监管信息,全面收集涉农涉种法律问题线索、企业需求等数据,构建多平台、多部门数据监测体系,为提升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农业和种业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这一举措不仅助力农业企业发展,也是检察机关护企行动的重要体现,通过精准服务涉农涉种企业,为其提供法律保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云南检察机关加强对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市场监管、市场准入、经营许可等领域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的监督,一手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手抓经营主体保护,聚焦企业在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的“堵点”问题,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

2024年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84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行政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促成当事人和解5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92.02万元,以检察之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我省民营企业法治需求和权益保护,省检察院积极探索联合护企新模式,与省工商联共同出台《“检会同行 亲清护企”十项措施》,以务实举措做细“护”企服务;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出台《关于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协作 共同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合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与昆明海关会签《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细则》,严厉打击各类走私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严把入罪标准。对7件不应当立案的涉企案件监督撤案,对22件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涉企案件监督立案。

持续开展涉企刑事案件财产性强调措施监督活动,着力解决违法适用扣押、查封、冻结涉企财产的问题。持续推进涉企“挂案”清理专项活动,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查”“久侦不决”等司法不规范问题,共清理“挂案”22件。

深化协作配合 以行政检察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积极探索解决实践中遇到的“不刑不罚”“非刑即罚”等问题,切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我省检察机关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和“府检联动”机制,开展行政检察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监督,破解老年人权益保障难题。

“赏以劝善,罚以惩恶。”通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我省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730件,对决定不起诉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5067人,树立“不刑”不是“不罚”的鲜明导向。发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定分止争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54件。

云南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检察为民”理念贯穿行政检察全过程,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靶向行政检察监督“不敢”“不力”问题,坚持以诉讼监督为重心,2024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9700件。

本报记者 张競予 通讯员 王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