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金融支持方式,服务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引导符合条件的主体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工具,拓宽市政公用设施延伸、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等新型城镇化领域的资金来源。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金融支持方式,服务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结合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的金融保障,积极满足农村转移人口就业、住房、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金融需求。(央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