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卻掛「民進黨唯一提名」 新埤鄉長涉貪又違選罷法

屏东县新埤乡长潘和源今年4月涉嫌贪污被检方查办后收押,潘在前年地方大选时,未获民进党提名,以无党籍登记后,悬挂「民进党唯一提名」、「全力支持」等布条,潘的对手林爱玲发现后,对潘提告违反选罢法,一审判潘和源无罪,今高雄高分院撤销改判8月。可上诉。

无党籍的潘和源因本届乡长任内涉嫌图利,3月被检方声押获法院裁定30万元交保,后来屏检掌握新事证,再度发动搜索及约谈,复讯后认为潘和源犯罪嫌疑重大,再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乡长一职出缺,由屏县府派员代理。

潘和源原为民进党籍,前年地方大选时,他未获民进党提名,改以无党籍登记参选,前年11月12日,潘和源胞弟、胞妹协助印制竞选布条,布条打印「民主进步党唯一提名」、「全力支持」后悬挂在乡里。

当时民进党提名的对手林爱玲发现后,认为潘明明未获提名,却与胞弟、胞妹合作,印制提名布条悬挂,构成意图使候选人当选而传播不实之事之罪,气得报警,屏检侦结后,依违反选罢法起诉潘和源。

法院审理时,法官发现潘和源、林爱玲都未登记当时党内初选,传林爱玲作证时,还追问林「为何不登记?」林则说「选了4次才当选一次,登记后,民进党推荐不见得帮我加分,所以她是用无党籍身分参选,潘和源也是无党籍身分参选」。

林爱玲称,「潘和源在布条上挂他是民进党唯一提名的,会影响选民投票给他的意愿,如果要支持民进党的人,看到这个布条就会投票给他,当时她报案后,潘和源直到投票日前都没撤掉」。

但法官认为,小选区选举是否有政党提名并非必然有利或不利于候选人,依据选举公报,潘和源与林爱玲均以无党籍参选,就本案而言,民进党也未对潘和源提告,虽悬挂「民主进步党唯一提名」文字与实情有所出入,但并未对其他候选人或对民进党产生损害,判决潘和源等3人无罪。

检方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采认不同见解,认为潘和源未获民进党提名,却仍悬挂上述布条,逆转改判8月,至于胞弟、胞妹则维持无罪。

屏东县新埤乡长潘和源涉贪被羁押禁见,因大选悬挂「民进党唯一提名」竞选布条,被依选罢法判刑。记者刘星君/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