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总经理遭解职后登入公司系统 称骇客行为被法官打脸
高姓男子遭物流公司董事会决议解除总经理职务后私自登入资料库还窜改日志,高雄地院依妨害电脑使用罪判6月,可易科罚金及上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姓男子遭物流公司董事会决议解除总经理职务后,竟趁公司笔电尚未回收,私自登入资料库新增两个诡异管理员帐号还修改日志,遭公司发现提告。高雄地院认为高男辩称笔电自动登入的供词不合理,无法解释入侵原因,依妨害电脑使用罪判6月,可易科罚金及上诉。
高男2016年12月起在小港区某家物流公司担任总经理,2019年5月17日遭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解职后,于该年5月底至6月中旬期间,利用电脑管理者帐号、密码,登入公司伺服器的管理系统及电子信箱20余次。公司查出,高男私自新增两个F开头的管理员帐号还修改日志,企图掩饰犯行,动机启人疑窦,公司资讯人员发现后立刻报警处理。
员警接获报案后,报请检察官同意,申请法院核发调取票,向中华电信调阅网路资料,发现入侵公司资料库的IP来自高男太太申请的网路,循线逮人。
高男辩称,董事会解雇他并不合法,他认为自己应该是该年6月6日退劳保之后才算解职,解职前、透过公司配发的笔电登入资料库,处理公司业务并无不法。高男强调,公司配发的笔电一开机就会自动登入电子信箱,不记得5月中旬后有登入过,绝对没有私自新增管理员,有可能是骇客所为。
法官当庭要高男打开公司电脑勘验,发现根本已经无法正常开机,且「新增管理员」与「修改日志」的动作并非电脑自动登入系统就能办到。法官认为,高男遭公司公告解职后、依法就不再是总经理,不得使用公司电脑,案发后高男说词明显反复、无悔意也没有和解诚意,审酌他伪造文书前科、目前仍在缓刑期中,依妨害电脑使用罪判6月,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