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飞越军事营区 可使用武器排除

军营安维条例遭质疑限制自由,防长解释,不至于拍张照就把人抓起来,但若用镜头聚焦某种机型,这种行为就是侦察。图为民众近距离抢拍国军抢滩演练。(本报资料照片)

军营安维条例遭质疑限制自由,防长解释,不至于拍张照就把人抓起来,但若用镜头聚焦某种机型,这种行为就是侦察。图为军事迷观赏战备道起降操演。(本报资料照片)

军事迷若刻意拍摄军事营区画面,日后将触法。立法院国防委员会20日火速初审通过《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草案,该草案第22条规定「未经许可,于军事营区外对其从事测量、录影、摄影、描绘、记述或其他侦察行为,足生损害于军事营区安全,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去年8月发生大陆民用无人机闯入金门大胆岛,对着军事岗哨拍摄后,行政院有感于关键基础与机敏设施过于脆弱,近年来一直修法补强,立法院在5月三读通过22项强化关键基础设施法律后,行政院9月通过国防部所提《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草案,昨日于立法院完成初审。

虽然现行已有《要塞保垒法》,但军方官员表示,该法仅适用于战术要点、军港及军用机场,及其周围必要区域。多数军事营区的安全显得规范密度不足,影响军事演习、训练推动及营区安全维护,因此草拟《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草案。

朝野立委昨日纷纷质询,战机起降、国军营区外演习能否拍照?民众开车经过营区,行车记录器拍到的画面算不算违法?唯军方没把话说死。

国防部长邱国正表示,不至于民众拍一张照,就把人抓起来,部队不会做这种事。一般航空迷拍摄,不会干预,但若针对某种机型,一直用镜头聚焦,这种行为就是侦察。

虽然侦察很难界定,邱国正强调,「只要进到不应进去的地方拍照,就视为侦察」,如果不是对军中有危害动作,军方不会涉及民众应该享有的自由,但若有危害,会透过正常、合理管道,依据法律规范或请警察处理,不会动不动暴冲。

国防部作战计划次长陈文星也说,草案规定不会对营外民众拍摄时造成相关影响,但他们若对营区重要机敏处所有侦察行为,甚至损及营区安全,才是处罚的对象。

该草案第10条第1项第3款订定,遥控无人机或其他无人飞行物体飞越军事营区,有危害国防或军事之设施或机密资讯之虞,必要时,得使用武器,即时排除危害。对于未经许可在军事营区内摄影等行为,草案第19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草案第21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军事营区者,予以警告或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令立即离开军事营区。

草案共计25条,第7、10、16、24条因涉及民众权益及执法问题,保留送党团协商,第25条依照民进党立委何志伟修正动议通过,条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订定。

不具名军事专家不满地指出,该草案有限制自由之嫌,军事迷究竟能否拍战机,也无明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