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中国大陆海警法 日本海保厅不排除使用武器

报导指出,中国海警局船只在海警法实施后,陆续侵入钓鱼台周遭的日本「领海」。(示意图/shutterstock)

中国于2月1日起实施允许对外国船只动武的「海警法」,日本海上保安厅表示,对于钓鱼台(日本称「尖阁诸岛」)周遭的警备,在国际法容许的范围内「不排除使用武器」。

日本共同社报导,海上保安厅长官奥岛高弘昨天在记者会上表示,若海保厅在钓鱼台「领海」警备时遭遇对方动武,「在国际法容许的范围内、遵从法律原则下,不排除使用武器」。

海上保安厅法第20条规定,海上保安官动用武器的要件准用警察官职务执行法第7条,可在合理与必要的限度内使用武器。

报导指出,中国海警局船只在海警法实施后,陆续侵入钓鱼台周遭的日本「领海」。

16日「侵入领海」的2艘中国海警船中,其中1艘似乎有配备像是舰砲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