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海警法》实施满月 日自民党内呼吁放宽武器使用条件

到3月1日,中国允许海警船只使用武器的《海警法》实施届满一个月。图为中日海警船在钓鱼岛海域对峙的档案照片。(图/新华社

到3月1日,中国允许海警局船只使用武器的《海警法》实施届满一个月。日本共同社报导说,鉴于中国海警船在冲绳县尖阁诸岛钓鱼台列屿)近海频繁侵入日本领海或在邻接区水域航行,日本执政自民党内有意见指出,中方实施《海警法》使得日本周边的安全环境更趋严峻,为此要求制定新的法律,放宽海上保安厅的武器使用条件等。

就此,日本政府在日前召开的自民党相关会议上说明称,如果对方试图强行登陆尖阁诸岛,根据情况可将其视为重大恶性犯罪而实施「危害射击」,「现行法律之下,可以应对任何事态」。

不过,自民党内仍有强烈意见呼吁制定新的法律,以便于现场的海上保安官及自卫队员加以应对,对此,政府打算对各类事态的应对方法耐心地加以说明,以此寻求理解。

共同社2月28日指出,日本政府提及若海警局船只在尖阁诸岛强行登陆,将可能采取或给对方造成致命伤的「危害射击」。虽然此举是迫于反对《海警法》的国内舆论压力,但日中双方暗示使用武器来相互牵制的状态,蕴藏着升级为不测事态的危险性

「尖阁毫无疑问是我国的领土。必须切实守卫。」日本防卫相岸信夫27日在视察地东京都中市再度表明防卫尖阁的决心。

在此前25日的自民党会议上,日本政府出示了关于尖阁应对的新见解。海上保安厅的负责人介绍称,外国公务船只强行登陆尖阁将认定为凶恶犯罪,有可能实施危害射击。危害射击是行使基于《警察官职务执行法》的警察权,公务船是将海警局船只考虑在内。

警职法也适用于自卫队。岸信夫对自卫队的危害射击有所保留,称「将根据个别情况做出判断」。

危害射击此前基本上仅限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难。政府在现行法律体制范围内明确表示也可适用于阻止在尖阁登陆,背后原因在于反对《海警法》的保守派为中心的舆论高涨的影响。

《海警法》实施后,迫于舆论压力,日本朝野政党均开始向政府提出完善法制的要求。但日本政府考虑到与国际法一致性,对新的法律完善工作维持谨慎态度

对此,自民党年轻议员难掩不满地表示:「政府在尖阁应对问题上缺乏干劲。这样无法坚守领土。」自民党内部也相继有意见指出,「中国透过《海警法》把矛头指向尖阁,日本为了与中国对峙也有必要完善法律」(中层议员语)。

在自民党内部充满对政府不满情绪的背景下,日本政府发布了有关危害射击的见解。保守派对该见解予以积极肯定。政府相关人士透露「有必要排解不满」。

从《海警法》开始实施的本月1日到26日为止,日本海警局驶入尖阁附近日本领海的天数达6天,较今年1月的3天翻一番。海警局船只搭载了类似机关炮装置,有时还做出试图接近日本渔船动作。现场与担当警备海保巡逻船之间呈现出一触即发的紧张局面。曾身处现场海域的渔船相关人士就海警局船只不安地表示:「(海警局船只)步步逼近,感觉受到威胁。」

日本政府设想步骤是,在海保的巡逻船不足以应对海警局船只的情况下,由防卫相向自卫队发布海上警备行动命令,接手行使警察权。防卫省干部不安地表示:「一发枪响都有可能发展为大规模的军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