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针灸「针」到气胸 百强杰出整复师判刑又判赔11万

▲没有中医证照的整复师替人针灸,却「针」到变气胸,判赔11万。(图/示意图/翻摄自视觉中国CFP)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曾获得全国「百强杰出整复师奖」的周姓医师,被控明知没有中医师资格,却替一陈姓男子隔衣针灸,治疗辰男的肠胃、肩腰酸痛宿疾,结果不慎刺穿陈男左肺,造成气胸等。刑事部分,陈男被判10个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决,陈男需赔偿11万元,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陈男表示,2014年6月13日,他因有肠胃问题及肩颈、腰背酸痛等症状求诊,经初步检查后,周男先为他按摩脚部,因症状没有改善,周男便说「等一下一定让你有感觉。」接着拿出针灸隔着衣服在四肢扎针,又拿出2支长约1吋的针,隔着衣服在陈男左侧肋骨、腋下中间部位扎针,当时他大喊不要,周男却表示「扎过后就会好很多」,持续施以针灸。

但这2针扎得陈不断喊救命,感觉一直在抽痛,一呼吸就心脏揪了起来,但周男坚持至少扎个4分钟,还说「会痛是正常的」,事后陈男表示扎的地方很痛,周男却告诉他一个礼拜后就会好。

只是当晚陈男痛到不行,连呼吸都无法,只得通报119送马偕医院挂急诊,医师诊断竟发现左侧气胸状况,因此对周男提起告诉,并请求赔偿医药费等5万6640元、交通费3519元,及劳动能力减损700万8666元、精神抚慰金200万元,合计906万8825元。

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于2017年8月,认为周男未取得中医师资格,擅自执行医疗业务,依违反《医师法》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周男及检方均提上诉,高等法院2019年1月驳回上诉定谳。

不过周男强调,当时有告知陈男,需到医院接受X光治疗,但陈男希望尽速解除病症,进行针灸前,也经过陈男的同意,整个过程约90分钟。隔日陈男就医,但由病例资料可知,陈男有典型心因性绞痛,与他的针灸行为无关。气胸的成因,医院方面也无法判定。

法官认为,从针灸处及陈男就医时间判断,周男施以针灸与气胸状况有密切关连,且周男本应注意针灸的穴道部位、入针角度及力道等,却疏失未注意,也未施以正确穴道,过失事实明确。虽然医院的病例纪载心绞痛,但医师表示,此为检伤人员记录,意义不大,不能作为与针灸无关的事证。

但陈男请求的医疗费、交通费等,与周男的行为无关,加上杂支部分,陈男未举证,因此判决精神抚慰金部分周男需赔偿11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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