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籍詐嫌未解交法院 移民署人員涉違提審法將遭法辦
西班牙籍男子奥纳德(前)。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移民署表示尊重,尚未收到通知书,待收到后配合说明案情;依入出国及移民法,禁止入国对象,应安排当日或最近班机出境,奥纳德案经我国驻外单位与欧盟司法机关沟通,须在最快时间遣送欧盟国家,禁止入国并遣送均依相关规定办理。
奥纳德二○一九年入境居留我国,领有外侨居留证,被国际刑警组织列红色通报对象。移民署本月十八日处分强制驱逐出境,派员带他到桃机,隔天凌晨搭机出境至新加坡,期间奥纳德第一次声请提审,北高行裁定释放。
因新加坡拒绝入境,奥纳德搭机返回桃机,移民署本月廿日告知他禁止入境,让他在待遣送出国期间到机场照护室,他认为人身自由受限,再度声请提审,当晚由移民署人员陪同搭机,隔天抵达德国由德方接手。
北高行认为,奥纳德被遣返回台后只能在一定空间活动,需移民署人员陪同才能离开照护室,他从照护室至登机门、搭机期间,直到抵达德国交由当地人员前,均有移民署人员照护、戒护,他无从依意愿离开所在空间,已达剥夺人身自由程度。
北高行指出,提审票廿日晚间八时廿九分送达移民署,奥纳德当晚十时廿分许经安排搭机至德国,移民署人员违反提审法,应交由检察官另行侦办;截至昨日,法官尚未处理告发部分,将依职权向检察官告发。
不过,奥纳德已飞抵德国,不在移民署随行人员支配下,逮捕、拘禁状态不存在,北高行认定已没有提审实益,裁定驳回提审声请。
提审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逮捕、拘禁之机关应于收受提审票后,廿四小时内将被逮捕、拘禁人解交」,违反者负有刑事责任,依法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