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曝无奈心境拒绝照顾中风公公 民法「这规定」却认有义务
依据民法第1114条明确指出,与公婆同住的媳妇有扶养义务,姻亲关系不会因为夫妻之一方死亡而消灭。(图:shutterstock/达志)
两个家庭的结合,公婆关系成为许多媳妇婚姻议题里的考验。有媳妇日前在网路上揭露公公最近中风,而婆婆本身需外出工作,为此要求她帮忙照顾,不过因为她对公婆心存芥蒂,因此一口拒绝,并直呼「感觉超爽的!」;然而就在民法一条规定上,媳妇其实有「照顾义务」。
有一名媳妇昨天透过脸书社团「爆料公社」指出,曾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公婆视若无睹,后来她从这段艰难的时刻熬了过来,孩子也逐渐成长、懂事,不料此时公公中风,而婆婆则因工作因素无法照料。为此,婆婆要求这名媳妇帮忙照顾病倒的公公,而她则因放不下过去的芥蒂,因此鼓起勇气拒绝,却没想到心中十分舒爽,「感觉超爽的!你们能体会到这种爽快吗?」
该贴文曝光后,瞬间钓出大批媳妇,并在评论区有感留言:「人是互相的,有的时候家人才是最狠心」、「公婆的儿女理当照顾,分财产他们都有份媳妇就变外人,担责任时媳妇就是家人,儿女却置身事外真的很自私」。
也有人认为,凡事应该留点善德,建议她以德报怨,「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改天你孩子长大了也懂事",娶的娶嫁的嫁,你就是人家的公公或婆婆了,长辈有难,总不希望晚辈见S不救吧!孩子是看在眼里的,有样学样。」
事实上,在法律上,结婚后将与配偶的父母成为「直系姻亲」。另依据民法第1114条明确指出,「夫妻之一方与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间互负扶养之义务」,意即与公婆同住的媳妇有扶养义务,姻亲关系不会因为夫妻之一方死亡而消灭,除非婚姻关系撤销(离婚)才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