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65亿拥豪宅名车 主嫌收押禁见

云林县调查站发现以林姓男子为首的诈骗集团,以放贷中小企业为名吸金逾65亿元,用来购买豪宅、名车,2日调查站表示案经台中地检署侦办,向法院声押禁见林男获准,名下6000多万元房产遭扣押。(云林县调查站提供/张朝欣云林传真)

调查局云林县调查站获报,指以林姓男子为首的诈骗集团,假藉放贷中小企业名义,保证年利率12%,对外招揽投资,估计5年吸金逾65亿元,被害人逾4000人,而林男却用赃款购买台中七期豪宅、名车,生活豪奢,云林县站将林男等人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检方声押禁见林男获准,林男名下6000多万元房产亦遭扣押,全案扩大侦办中。

检调查出,林男等人自5年前对外宣称,以放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为业,赚取每月3.75%至4.5%利息,可提供每月1%利息投资方案,即年利率12%,每投资单位为5万元,保证投资每月可定期获利1%利息。

林男为取信投资人,还以不动产投资公司名义开立本票给投资人,但事实上林男并未将投资款项作为放贷企业之用,而是用来购买台中七期豪宅、名车、名牌包,以及发放佣金及利息给业务员与投资人,最后资金因挖东墙补西墙,无力再支付投资人利息,投资人始知受骗,纷纷于LINE组成自救群组,并向云林县调查站检举。

云林县站成立专案小组,报请台中地检署检察官王亮钦指挥侦办,去年12月间动员50余人,搜索林男等住居所共24处,并约谈林男及业务主管多人,查扣现金1200万余元、宾士车、特斯拉等名车共5台,另有爱玛仕、香奈儿、迪奥等名牌包及帐册证物一批。

检察官复讯后,认为林男等人涉嫌违反《银行法》、《刑法》诈欺罪、《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嫌疑重大,且吸金金额及被害人数庞大,有逃亡、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林男获准,其他主管分别以5万至3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均限制出境;检察官另向法院声请裁定扣押林男名下价值6038万6284元的房产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