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吸金65亿! 诈团住豪宅狂买名车 主嫌遭收押被扣6千万房产

云林县调查站发现以林姓男子为首的诈骗集团,以放贷中小企业为名共吸金逾65亿元,用来购买豪宅、名车,2日调查站表示案经台中地检署侦办,向法院申请声押禁见林男获准,名下6000多万元房产遭扣押。(云林县调查站提供/张朝欣云林传真)

云林县调查站发现以林姓男子为首的诈骗集团,以放贷中小企业为名,保证年利率12%,借此吸引投资人,却将非法吸金款项用来购买台中七期豪宅、名车,2019年至去年底共吸金逾65亿元,受害人达4000余人,2日调查站表示案经台中地检署侦办,向法院申请声押禁见林男获准,名下6000多万元房产遭扣押,全案扩大侦办中。

本案经专案小组深入调查发现,林男等人自 5年前对外向不特定人宣称,所开设的公司以放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为业,赚取每月3.75%至4.5%利息,可提供每月1%利息投资方案,即年利率12%,投资人得以5万元为1单位入金,保证投资每单位每月可定期获利1%利息。

林男为取信投资人,还开立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专用本票给投资人,但林男实际上并未将非法吸金款项放贷企业,而是用来购买台中七期豪宅、名车、名牌包,以及发放佣金及利息给各组业务与投资人,最后因无法支付投资人利息犯行才曝光,投资人纷纷于LINE组成自救群组。

云林县调查站掌握犯罪情资,报请台中地检署检察官王亮钦指挥并成立专案小组,去年12月间动员50余人,搜索林男等住居所共24处,现场查扣现金1200万余元、宾士车、特斯拉等名车共5台,另有爱玛仕、香奈儿、迪奥等名牌包及帐册证物一批。

林男等人非法吸金及诈欺犯行逾65亿余元,涉嫌违反《银行法》、《刑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经检察官复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林男获准,其他主管分别以5万至3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均限制出境;另为保全犯罪所得的追征,向法院声请裁定扣押林男名下房产获准,价值总计6038万62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