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图咖啡混豆 总座缓刑 没收1829万
「西雅图极品咖啡」2019年被控以低价的咖啡豆,混入高价阿拉比卡豆,士林地院判处馥余总经理刘增祥有期徒刑6月、李姓厂长4月徒刑,均缓刑2年。(陈怡诚摄)
馥余公司旗下品牌「西雅图极品咖啡」,2019年被控以低价的咖啡豆,混入高价阿拉比卡豆,有13项商品标示100%阿拉比卡豆,案经士林地方法院审结,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商品虚伪标记」罪,判处馥余总经理刘增祥有期徒刑6月、李姓厂长4月徒刑,均缓刑2年,共缴交国库330万元,没收不法所得1829万余元。何姓烘焙组组长,因未参与行销策略与标示内容的讨论与决策,判决无罪。
判决指出,刘增祥拟定行销策略,在商品包装标示上标注100%阿拉比卡豆,自2019年年初到隔年10月在店内以每包1磅、2磅对外销售。却遭到咖啡达人披露,产品中混入低价的罗布斯塔豆,被控搀伪假冒。但刘辩称市面上咖啡豆种类分为「阿豆」、「罗豆」,其中阿豆依种植地区、环境气候,有不同的风味层次。
判决指出,罗豆因种植较为容易,价格较便宜,常用于即溶咖啡、滤挂咖啡等商业用途,浓厚的「咖啡脂层(Crema)」与阿豆搭配增加口感。两者的风味确有不同,但并无优劣之分,与食安法中所指的「搀伪或假冒」行为有所不同。
而且,西雅图咖啡所销售的「综合咖啡豆」,阿豆、罗豆因植物的物种有所不同,但都是「咖啡豆」,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制程中加入,也都可供人食用,也可以加入食品生产链,刘等人行为不构成搀伪假冒。
判决指出,西雅图在国内拥有广大的知名度,市占率极高,刘男的虚伪标记虽然不影响食品安全,但经由媒体披露后,竟以不实的声明,误导稽查人员的调查,直到侦审阶段,才将不实商品全面回收下架,改正商品品质标示。
合议庭考量,刘主动缴回1000万犯罪所得,且在咖啡产业界长年累积的专业知识及特殊专长,并具有贡献的意愿,应善尽诚信正直的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业界的榜样,因而对刘、李2人宣告缓刑2年,其中刘向公库支付300万及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务;李则支付30万以及60小时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