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大同路公办案 未同意户达成共识自行拆除 预计2024年底完工

汐止区大同路二段公办都更案完成拆除。(新北市都更处提供)

汐止区大同路二段公办都更案今年初核定,因有未同意户,经过多次协调,实施者今年7月申请市府代为拆除,但公部门与业者没有放弃,持续沟通协调,最终在市府执行拆除前,双方达成共识并撤回代拆申请,现况目前已拆除完成,预计2024年底前完工。

新北市都更处表示,本都更案今年1月13日核定,其后历经3次私调未果,双方进入市府的公调程序,在再行协调小组成员努力将双方的意见不断聚焦收敛,最终双方取得共识,欢喜迈入下一阶段。

新北市都更处指出,市府自2019年7月24日发布实施代拆办法以来,执行「新店宝强段」与「板桥江子翠段」的代为拆除案件,两案皆完备相关程序后,保障所有住户换一个安全的家,不让未同意户成为都更案的阻碍。

今年11月23日修正代拆办法,本次修法针对危险建物免除公、私调程序,直接提送都更大会报告准用建筑法第81条程序强制拆除以加速危险建物拆除重建脚步,展现市府解决公共安全的决心。

都更处表示,本案为市府财政局公办案件,基地面积4436平方公尺,更新前为3层约50年以上建筑物共18户,更新后预计兴建2栋地上15层地下4层钢筋混凝土造建筑物共270户。

新北公办都更案件完成审议的已有8案,另外尚有4案正在审议中的案件,分别位于板桥、中和、永和及三重,希望透过市府公办都更,可以带动各地方都市更新的推动,让新北市翻转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