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学理快评》余正煌一个人的战场

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中时资料照/赵双杰摄)

延烧不已、沸沸扬扬的「林智坚学伦案」,终于有个台大的「大大」开口说话了。只可惜,打破沉默之人,是已卸任打包的前校长管中闵。管前校长说:「当初认为台大在2022年8月9日『很突然发表结论,未充分纳入林(智坚)所提出的论证』的人,要不要出来表示一下看法?台大是你们可以随便指控和污蔑的吗?」至于管爷以外,台大的其他「大大」们,则显得惜字如金,好似林智坚的学伦案,只是少数几个人的事情。

对于教师专业「伦理」的主张,台大早自1998年3月21日起,即通过颁布《国立台湾大学教师伦理守则》。该守则所规范的,是台大的全体专/兼任教师。笔者有幸,自2008年起,获聘在台大兼任授课,当然也就对于随着台大聘书而来的《教师伦理守则》,有着绝对程度的了解。

查《台大教师伦理守则》第三章「学术伦理」明订:「敬业、严谨、诚信、公正」的八字四原则,其实不单只是台大教师的伦理守则,也是全台湾领有教育部「部颁教师证书」的高等教育同道们,所应予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

然而,林智坚的学伦案自去年7月爆发以来,台大除了在同年8月9日,曾以召开记者会的方式,宣布因确认林智坚抄袭余正煌的论文,决定撤销林智坚的硕士学位外,之后的黄沙漫天、凄风苦雨,就好似与台大自身不甚相关,而成了林智坚、余正煌、陈明通3个人之间的事。

在这其中,显然最不负责任的,就是余正煌的李姓指导教授。因为李姓指导教授不但受到《台大教师伦理守则》的规范,当然也曾签领由台大发给的「余正煌论文指导费」。如此,当陈明通屡次透过其委任律师与媒体,以其几纸「声明」,甚或国安局局长的职位,火力压制服务于调查局的余正煌时,怎么从未见李姓指导教授,秉于「敬业、严谨、诚信、公正」的原则,发言维护余正煌的硕士论文?

其次,当林智坚硕论的曾姓口试委员,都已经在媒体发表〈讥陈明通论文工厂是外行话〉的长文,出声保护台大国发所时,余正煌的陈姓口委(另一位口委是时任所长的陈明通),怎么也没能挺身而出,维护学术诚信的无上价值?

余正煌在其论文谢志里写道:「本次论文能得以顺利完成,首先必须感谢指导教授李碧涵老师的悉心指导,并且不厌其烦地指正教导学生,使得论文能从无到有,一步一步迈向完成。也感谢口试委员国立台北大学教授陈慈阳老师,指正学生之研究内容的不足问题,在此表达感谢之意。」如此被余正煌为文感谢一生的李老师与陈老师,怎么忍心让「林智坚学伦案」,成为余正煌一个人的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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