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学理快评》蔡政府对选手的赛后算帐

竞速滑冰选手黄郁婷日前身穿大陆队服练习影片,行政院长苏贞昌乃「认为」黄郁婷选手行为「极为不当」,已「要求」教育部、体育署针对黄郁婷选手「不当言行」进行「调查」。(摘自黄郁婷脸书)

昨(2/19)日,媒体以《政院要调查黄郁婷,教育部细数2大不当行为恐受罚》为题指出:竞速滑冰国手黄郁婷日前在美国盐湖城备战北京冬奥训练时,在其「个人」社群网站,上传身穿中国队服练习影片,事后又回应以「体育无国界」,引发争议。行政院长苏贞昌乃「认为」黄郁婷选手行为「极为不当」,已「要求」教育部、体育署针对黄郁婷选手「不当言行」进行「调查」。

教育部长潘文忠立即跟进表示:国家代表队成员对外代表国家争取荣誉,一举一动皆见诸于国际社会,应谨言慎行,维护国家尊严。而政府以「人民税金」挹注代表队成员作为培训与赛事参与所需经费,选手更背负国人期待,不应有任何损及国家荣誉的争议言行。

在苏贞昌的「要求」下,教育部乃「细数」了黄郁婷的「争议行为」,包括:1.于美国盐湖城备战北京冬奥训练期间,在其「个人」社群网站,上传穿着中国队服装的影片,以及2.后续发言内容,「不符国人」对国家代表队选手的「期待」等行为。教育部表示,目前体育署刻正进行「调查」,后续将依「调查结果」,进行「处分」。同时,也将就本案会同中华奥会进行彻底检讨,以建立机制与「要求」,作为日后国家代表队成员「对外言行」可「遵循」的规范。

衡鉴古今中外,从不缺伺机进行报复的「秋后算帐」。然苏贞昌公然「要求」潘文忠,对黄郁婷施以「赛后算帐」,实在让人叹为观止、瞠目结舌。首先,黄郁婷在「美国」训练期间,穿着「中国队服装」录影留念,即遭苏贞昌认为「极为不当」!反之,若黄郁婷是在「中国」,穿着「美国或日本队服装」录影留念,苏贞昌又会认为如何?

其次,所谓黄郁婷后续发言内容,「不符国人」对国家代表队选手的「期待」,试问:「国人」是指哪些人?「不符期待」甚或「令人大失所望」,何时竟成了可被施以「处分」的理由?回顾本(2)月11日,立委黄国书早就曾召开「黄郁婷事件无法可管?吁请体育署修正《国家代表队选手参赛处理办法》」记者会,呼吁体育署在今年6月成都世大运前,应尽速修正《国家代表队教练与选手选拔培训及参赛处理办法》,以利有法源依据,可资取消「损及团体形象或国家荣誉之不当行为」的选手资格。当时,体育署也曾公开做出:「将研议修法并加强选手教育」的回应。而今,难道因为苏贞昌的「要求」,就突从石里迸出可「处分」黄郁婷的法令!?

查《国家代表队教练与选手选拔培训及参赛处理办法》第15条:选手于培训或参赛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所属单项协会或中华残总、中华听体协、中华智体协提经纪律委员会审议,以决定惩处方式;情节重大者,由单项协会或中华残总、中华听体协、中华智体协取消其代表队选手资格,并报本部备查:

一、未依选手培训参赛实施计划参加国家代表队培训及参赛。

二、违规使用运动禁药,损及团体形象或国家荣誉,经查证属实。

三、不听从教练指导或有破坏国家代表队团体和谐。

四、变卖或使用公有器材设备,涉有营私图利行为者。

依此请教苏贞昌、潘文忠,有关教育部指摘黄郁婷1.穿着「中国队服装」录影留念;2.后续发言内容,「不符国人」对国家代表队选手的「期待」,究竟违反或抵触了《国家代表队教练与选手选拔培训及参赛处理办法》里的哪一条规定?苏贞昌、潘文忠反倒应该要留意:依据国际奥会比照《世界人权宣言》发布的《运动员权利与责任宣言》(The Athletes’ Declaration),明订运动员的权利包括:「参与运动与竞赛,不受政治倾向或其他主张的歧视」,以及「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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