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500套!这一地将启动二手房“以旧换新”!
本报记者 夏晨翔 北京报道
4月15日,郑州市发布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公告,宣布将于4月20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4月20日至6月30日。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郑州市“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其一为郑州市政府指定的收购主体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安居公司”)收购二手住房,促成群众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其二为群众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卖旧买新、以旧换新”。
据了解,本次郑州市计划先行在金水区、郑东新区等区域进行试点,试点阶段限额为500套,若收购套数已满,则报名提前结束。此后,将逐步在主城区全面实施,全年计划完成5000套。
试点工作启动在即
相关公告显示,郑州市试点阶段收购的二手住房性质应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15年。
二手住房坐落区域应为金水区和郑东新区,且位于三环以内,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含),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
此外,房屋须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若房屋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城发安居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
试点阶段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则应为已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现房”,且房屋位于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
在房屋收购流程方面,换房群众可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以旧换新栏目,点击“我要参加以旧换新”,登记二手住房信息,线上提供相关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服务平台新房栏目,填报在售项目信息和优惠信息,形成商品住房房源库,经筛选符合条件的楼盘项目,整理汇总后形成“以旧换新”商品住房房源库。
城发安居公司通过服务平台待收购二手住房房源库,筛选出符合收购条件的二手住房,并及时告知换房群众。
换房群众与城发安居公司初步达成收购意向的同时,通过服务平台“以旧换新”商品住房房源库选定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与其开发企业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
此后,经过房屋复核、价格评估、收购洽谈、合同签订,换房群众将与城发安居公司办理二手住房的物业交割,结清水电气暖等费用,合适户口迁出情况,并完成房屋过户。
在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城发安居公司支付二手住房全部购房款,其中,二手住房过户相关税费直接支付至换房群众,剩余房款支付至换房群众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开发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换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郑州市现行的契税补贴30%政策将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
多地探索“以旧换新”政策
记者注意到,郑州并非首个推出此类政策的城市。自去年起,已有山东淄博、江苏南京、浙江宁波、福建福州、安徽阜阳等城市开启了“以旧换新”活动。
如去年10月,宁波市启动住房“换新购”活动,购房者可在开发商处认购并锁定房源,并由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旧房,若一定期限内旧房售出则按流程购买新房,若旧房未售出则退还新房认购金。
随着活动的开启,宁波二手房市场成交活跃度有了一定的提升。
相关数据显示,去年10月16日至22日,宁波市市六区二手房成交1230套,环比上升15%,创下半年单周成交量新高;10月23日至29日成交1445套,环比上升17%,再次刷新下半年单周成交量最高值。
而在4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3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中,郑州市新房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7%,同比下降4.9%,1—3月平均指数同比下降3.5%。二手房方面,郑州市环比下降0.5%,同比下降8.2%,1—3月平均指数同比下降7.3%。
“郑州市‘以旧换新’政策相比于其他城市出台的同类政策在推进力度、覆盖范围上明显更大,出台后即引起市场较大的关注度,但由于当时具体操作细节未同步出台,社会各界对其实操性和可行性仍存在一些疑问。此次操作指南快速出台,对于前期存在疑问的关键环节进行明确,并对操作流程和要点进行细化,及时打消市场疑虑,有助于试点工作的有效推进。”中指研究院河南公司总经理梁波涛表示。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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