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偷拍「3女大生私密照」 女友見手機相簿怒揭他3年前惡行

桃园市张姓男子是职业军人,去年被女友发现大学实习期间,持手机偷拍熟睡中的3名大学女同学隐私部位,女友发现后传讯告知被害者,被害女子气得报警提告。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妨害秘密罪起诉张男。

起诉指出,张男是现役军人,2021年12月5日至同年月7日期间,因大学实习机会,跟同校的A、B、C三名女同学共同投宿在台北市北投某青年旅舍,却利用同处一室机会,偷拍3名女子的隐私部位。

张男趁A、B、C三名女同学熟睡期间,持iPhone 11连续拍摄多张大腿根部、两腿之间等客观足以引起性欲的私密照,其中A女至少被拍2张、B女至少被拍5张、C女至少被拍3张。

张男犯案后,始终把照片留存手机,2024年6月被女友发现手机相簿竟有多张异性私密照,质问后,张男女友直接传讯给A女「妳被偷拍了」,A、B、C三名女子陆续报警提告,案经北投分局侦办后移送士林地检署。

检方勘查相关笔录、张男手机内容等事证,认定张男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侦结起诉;由于上述犯行受害对象不同,是各别犯意所为,又张男在做警询笔录前,曾删除偷拍照,检方建请法院分论并罚。

2023年2月修法增订性影像定义及妨害性隐私及不实性影像罪,同年10月生效,惟张男犯案日是2021年,检察官考量修法前后,新法妨害性隐私及不实性影像罪并无拘役、罚金等规定,不利于被告,依刑法第2条「行为后法律有变更者,适用行为时之法律。但行为后之法律有利于行为人者,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人之法律」,以妨害秘密罪起诉。

张姓男子是现役军人,2021年趁同校3名女同学熟睡期间,偷拍大腿根部、两腿之间的隐私部位,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妨害秘密罪起诉。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