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积金“新十条”政策实施一个月效果明显,新增建缴人数大幅增长
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12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咸宁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于十一月初推出的《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新十条措施》政策实施一个月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其中,当月新增建缴人数、新增归集额、新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等数据大幅增长。
发布会上,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黄四生介绍,今年11月1日,在去年“十条措施”的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出台了《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新十条措施》。“新十条”的主要内容包括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建缴、支持全日制高校学生(毕业生)建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房屋套数认定范围等方面。
“‘新十条’实施一个月以来,效果明显。当月新增建缴人数1836人,环比增加34.8%,其中新增灵活就业人员579人,环比增加144.3%;新增归集额3.13亿元,环比增加17.21%;新增提取额2.76亿元,环比增加10.23%;新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21笔,金额9947.7万元,环比增加30.41%。”黄四生表示。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汪玉林表示,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是“新十条”最大的亮点。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新政策具有零门槛、灵活用、有补贴三个特点。
汪玉林还表示,对在咸宁就读或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学生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是“新十条”的另一大亮点,主要有在校建、优先贷、加倍补等三个特点。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