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警察还作弊 届龄男特考带小抄被逮与警无缘

高雄36岁陈姓男子「四等行政警察特考」作弊被逮,高雄地检署认定他犯后态度良好,无再犯之虞,侦结处分缓起诉,但须支付1万元处分金及参加1场法治教育。(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36岁陈姓男子涉嫌夹带2张考古题进入「四等行政警察特考」考场偷抄答案,被监考人员抓包,移送法办。高雄地检署认定陈男涉犯妨害考试罪,但犯后态度良好,无再犯之虞,侦结处分缓起诉,但须支付1万元处分金及参加1场法治教育。

陈男参加「111年度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四等考试行政警察人员科」考试,6月18日上午8点多进行第4节「警察法规概要」科目考试时,偷渡两张补习班印制的考古题入场,放在考卷下方抄袭。

考试结束时,杨姓监考人员发现陈男挟带小抄,当场告发送办。陈男作弊的行为也害自己警察梦碎,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22条规定,应考人若有冒名顶替、伪造或变造应考证件、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使考试发生不正确结果等情事,自发现日起5年内不得应考。「四等行政警察特考」报考年龄限制为37岁以下,陈男作弊被逮,等于没机会再考。

检方查陈男无前科,侦查时陈男也坦承犯行并深表悔悟,检方认为他一时失虑,经过此次教训后应知所警惕、无再犯之虞,最后处分缓起诉,但须支付1万元处分金及参加1场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