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支會副主席鄒幸彤六四集會案 終院推翻無罪判決
前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因呼吁港人参加六四集会,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有罪,上诉后获得高院撤销定罪,律政司上诉,终审法院25日恢复原审定罪和判刑1年3个月。(取材自脸书)
香港前支会副主席邹幸彤在2021年因发表文章呼吁港人参加六四集会,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有罪,上诉后获得高院撤销定罪,律政司上诉,终审法院25日再度逆转无罪判决,恢复原审定罪和判刑1年3个月。同时,邹幸彤的国安法指控将在下半年开审。
综合媒体报导,邹幸彤2021年在社交媒体及「明报」发表文章,呼吁市民参与当年6月4日的「六四」集会,而警方此前已经以防止疫情扩散为由,禁止支联会当晚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集会。警方其后起诉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地方法院最初裁定她罪成,判囚1年3个月,邹幸彤不服上诉。
2022年底,高等法院裁定邹幸彤上诉得直(胜诉),定罪和判刑被撤销,当时法官在庭上指出,虽然警方因应疫情禁止支联会举行公众集会,但这项禁令的合法性未能确立,因此即使邹幸彤呼吁他人到维园集会,也不算犯法。
商业电台报导,终院几位法官对邹幸彤挑战警方的集会禁令存在分歧;根据判辞,其中3名法官裁定邹抗辩时,可以挑战警方禁止集会的命令,但指警方享有广泛酌情权,邹的挑战无法成立;另外两名法官裁定邹不可以在审讯质疑禁令,只可提出司法覆核。
但最终裁定邹幸彤的挑战理据不成立,并指警务处处长对疫情安全的考虑可以理解,认为禁令在限制和平集会权利和社会利益两者之间,已作出公正平衡。
「反送中」运动发生后,香港不少泛民主派人士先后被捕及起诉,邹幸彤是其中之一,备受海外关注。她去年获得法国及德国政府颁授2023年的「法德人权及法治奖」。
邹幸彤的中国未婚夫「野渡」几天前在明报撰文,透露邹幸彤在狱中得悉亲人去世时,肝肠寸断,而他未能出境到港奔丧,「我甚至不能跨过一湾浅浅的深圳河水去奔丧。我的心与你同受煎熬」。据报导,「野渡」与邹幸彤已经5年不能相见,而「野渡」正被中国当局限制出境。
此外,据明报报导,终院法官出现「三比二」局面,多数意见可否成为案例,影响其他游行案件?学者陈文敏认为,法官的多数意见会成为普通法原则,被控同样罪名的被告可以挑战禁令,挑战成功与否要视乎案情。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称,邹幸彤挑战禁令失败,3名法官的说法只是附带意见,对同类案件没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