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子期货 系列报导二 契约规模为电子期1/8-小型电子期 交易门槛更低

除契约价值外,其余契约规格设计与现行电子期货大致相同。有关交易标的、交易时间及契约价值等,说明如下:

一、交易标的:小型电子期货契约标的同现行电子期货为电子类指数,系台湾证券交易所编制,系表彰台湾上市电子类股整体绩效表现,为市值加权型全集合指数。该指数以199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期指数100,每隔5秒以成分股最新成交价格计算及公布即时指数。

二、交易日与交易时间:一般交易时段时间为上午8:45~下午1:45,到期月份契约最后交易日为上午8:45~下午1:30;盘后交易时段时间为下午3:00至次日上午5:00,到期月份契约最后交易日无盘后交易时段。

三、契约价值及最小升降单位:小型电子期货契约乘数每点新台币500元,如以2021年4月底最近月份电子期货契约之结算价856.4点计算,契约规模约新台币42.8万元。另最小升降单位同现行电子期货为指数0.05点,最小升降单位价值为新台币25元。

四、到期月份:契约挂牌交割月份包括交易当月起连续3个月份,另加上3、6、9、12月中3个接续季月,总共6个月份的契约在市场交易。

五、每日结算价:小型电子期货每日结算价与现行电子期货每日结算价相同,另交易人持有小型电子期货各交割月份之未冲销部位数,每8口契约得冲销同一交割月份1口电子期货契约。

六、每日涨跌幅:每日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一般交易时段每日结算价上下百分之十。

七、最后交易日、最后结算日与最后结算价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月份第3个星期三,最后交易日若为假日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进行交易时,以其最近之次一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最后结算日同最后交易日。最后结算价以最后结算日台湾证券交易所当日交易时间收盘前三十分钟内所提供标的指数之简单算术平均价订之。

八、交割方式:以现金交割,交易人于最后结算日依最后结算价之差额,以净额进行现金之交付或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