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代拆办法修正案23日上路 危险建物免经协调可强制拆除

「新北市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者申请拆除或迁移土地改良物办法」修正案23日发布实施,未来市府将针对危险建物都更,免除公私协调程序。(新北市都更处提供)

新北市都更处今表示,「新北市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者申请拆除或迁移土地改良物办法」修正案23日发布实施,未来市府将针对危险建物都更,免除公私协调程序,只要提送大会报告后,即可准用建筑法第81条执行强制拆除不同意户,加速消弭危险环境。

都更处指出,新北市府一直持续推动都更三箭政策,不遗余力协助住户处理海砂屋、耐震能力不足等危险建筑物,为此,市府团队从最开始的鉴定、到辅导、到重建,为海砂屋更新之路建构全面性的完整服务及配套措施,现在「新北市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者申请拆除或迁移土地改良物办法」的修法上路,更是完备了本市防灾都更拼图。

都更处表示,市府透过建立跨局处合作机制,由技术、资金、法令三大面向制订全方位政策。从启动重建的开端——提供耐震初评费用全额补贴及新北挺安全方案全额补助海砂屋鉴定费用,使住户顺利跨过「鉴定费」的第一道门槛。

结合新北住都中心及市府都更推动师的技术辅导、整合量能,协助社区逐步凝聚共识,迈出重建的第一步,并透过多元途径让社区选择最适合的重建道路,协助住户重返安全的家园。

都市更新处指出,过去针对危险建物的重建机制虽不乏奖励诱因,但相对缺乏强制力,今年4月1日「新北市高氯离子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处理自治条例」的出炉,则强化了公权力介入机制,透过强制停用及强制拆除等必要手段,保障全体住户的身家性命安全,而在今年9月1日推出防灾都更2.0「新北市加速推动都市危险建筑物重建专案计划」,针对同意比率已达9成或未同意户为一户的案件,提供1.5倍原建筑容积或基准容积重建,更加强了整合诱因加速推动防灾都更。

另由市府全额补助海砂屋鉴定费用的「新北挺安全方案」截至今日已有19案申请,考量仍多有民众在持续询问,决定滚动检讨将原定今年底截止的挺安全方案,延长受理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