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连3年性侵案逾500件 去年9月高峰1天平均近3件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将持续利用各项妇幼宣导活动场合,宣导自我保护观念。(警察局提供)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将持续利用各项妇幼宣导活动场合,宣导自我保护观念。(警察局提供)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将持续利用各项妇幼宣导活动场合,宣导自我保护观念。(警察局提供)
33岁康姓性侵假释犯去年在新北市犯案未遂,引发社会关注,据统计,新北市连续3年性侵案件数逾500件,去年9月为3年来的高峰期共发生89件,该月1天平均近3件。新北市议员金瑞龙指出,将督促警察局建置严密防护网,防止性侵假释犯再犯。警察局则表示,将持续利用各项妇幼宣导活动场合,宣导自我保护观念。
依据警政署统计,新北市性侵害发生件数,2019年551件、2020年526件、2021年534件,连续3年均突破500件,且去年9月发生89件,为3年来案件数最高的月份,该月1天平均近3件。
金瑞龙指出,去年板桥发生性侵假释犯再犯令各界忧心,除了督促警察局进一步做好相关管控外,另外,也要结合民防、义警及巡守队等组成严密的防护网,针对阴暗道路、治安死角等加强巡逻,严防恶徒有机可趁,守护妇女安全。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由于新北市为全国人口数最多,若以每十万人发生数做比较,六都性侵发生率排名倒数第二,仅高于高雄市。至于新北市的性侵假释犯人数,妇幼队表示,假释由地检署负责,无相关数据统计数据。
警察局表示,依据《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3条,犯妨害性自主案件加害人,刑法227条初犯除外,须至警察机关定期报到列管5年或7年,针对列管的性侵害加害人持续监控及约制,除配合衞生机关对于再犯危险评估结果,依再犯风险提升查访频率。
警察局表示,将持续利用各项妇幼宣导活动场合,教育年轻社会大众自我保护观念及应对方法防止遭受侵害,尤其在高风险情境下,如何提高自我防备,提升民众敏感度避免妨害性自主案件发生,能够判断是否将曝露在高风险情境中,以降低性侵害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