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女唱KTV包厢内遭强扯上衣「吻胸指侵」 恶男惨了

新北女唱KTV!包厢内遭强扯上衣「吻胸指侵」。(图:Shutterstock/达志)

一名邱姓男子去年9月某日凌晨邀约好友小美,前往新北市某家大型KTV唱歌,但双方气氛正热烈时,邱男突然兽性大发,强性脱下小美外套,并亲吻猥亵胸部,甚至压在沙发上进行指侵,但要更进一步性侵时,遭到极力抗拒。新北地院审理后,判邱男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邱姓男子于民国112年9月某日深夜,邀好友小美前往新北市某家大型KTV唱歌,未料酒酣耳热之际,秋男兽性大发,突然将小美外套扯开,露出胸部,还用力揉捏胸部后且亲吻,又仗着体型优势,将她强行压在沙发上脱下内裤指侵,但更要进一步性侵时,小美不断持续反抗,最后邱男只能选择放弃,但小美立刻前往警局报案。

法官审理后认定,邱男与小美为好友关系,应有良好的互动、信任,且对于女性更应尊重,但是邱男却为逞其私欲,竟于KTV包厢内对女方性侵,动机不良,严重害及女方之身心健全,破坏对友情之信赖,但考量犯后坦承犯行,虽有意愿与女方和解,未却能达成,判邱男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