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厢内扯小姐内衣强吻袭胸 色男种5X2「大草莓」成铁证

色男包厢猥亵小姐,「草莓」成证据。(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彰化报导

一名41岁杨姓男子今年6月到附有包厢的小吃部消费时,找小姐「坐台」一同饮酒作乐,但他后来却色欲攻心,推倒小姐后强吻、拥抱,甚至脱掉对方内衣吻胸,还种下5X2平方公分草莓,事后被依强制猥亵罪起诉。

起诉书杨男6月20日凌晨到溪湖镇一间小吃部消费,并找来小姐阿美化名陪伴,2人就在包厢里喝酒唱歌狂欢,但他后来却酒后乱性,要对方跟他接吻、拥抱,遭到拒绝后就恼羞成怒,用力推倒阿美,在强吻嘴、耳朵脖子,还扯下对方外衣胸罩恣意亲吻抚摸,甚至想脱掉裤子进一步侵犯,因此遭到怒斥「放尊重一点」,气得阿美起身离去,并报警逮人。

杨男接受警方问讯时表示,确实有该店消费,并在未满消费时间2小时就离去,但坚称没有对小姐猥亵,不过检方认为阿美的验伤报告中,提到颈部有5X2平方公分范围呈现散落状的小出血点,应事遭强吻而来,而且2人并无其他恩怨女方没有诬告的动机,杨男结帐时也在柜台等候多时,明显消费有纠纷无法顺利结帐,认定辩词不足采信,仍依强制猥亵罪将杨男起诉。